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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健康职业学院运营商校园卡营销行为规范

来源:    编审:    审核:    日期: 2025-10-16 14:10:06

                                                                        湖北健康职业学院校园营销诚信承诺书

承诺方(运营商/代理机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签订日期:

为规范校园营销行为,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及校园秩序,本单位(以下简称“承诺方”)郑重承诺如下:

第一条 依法合规经营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信条例》及教育部、地方通信管理局关于校园营销的相关规定。不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经营、价格欺诈或垄断行为,确保营销活动合法、公平、透明。

第二条 诚信宣传与信息披露

宣传内容真实:

套餐资费、服务内容、合约期限、退订方式等信息须与实际一致,不夸大、不隐瞒。

禁止使用“免费”“无限量”“永久有效”等绝对化用语,或以“学校指定”“绑定学籍”等名义误导学生。

明确告知义务:

在营销现场或宣传资料中显著标注关键条款(如最低消费、合约期、违约金等),确保学生知悉并同意。

第三条 尊重学生自主选择权

禁止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办理业务,包括但不限于:

拦截新生报到路线、夜间上门推销、在教学区高音喇叭宣传;

冒充学校工作人员、学生干部或以“不办卡无法选课”“影响学籍”等理由威胁诱导。

允许学生通过线上(官网/APP)或线下指定点位自愿办理,不干扰正常教学秩序。

运营商之间不可相互抹黑拉扯,不可破坏校内营销环境。

第四条 保护学生个人信息

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不非法收集、使用或泄露学生姓名、学号、联系方式等敏感信息。

营销活动中需明确告知信息用途,并取得学生书面或电子授权。

第五条 规范合同与售后服务

合同条款公平:

提供书面或电子合同,明确服务内容、资费标准、违约责任及退订流程,禁止设置“自动续费”“未使用仍扣费”等不合理条款。

售后保障到位:

设立校内专属客服渠道(如400电话、在线客服),确保投诉响应时间不超过24小时;

对因承诺方原因导致的服务中断、资费争议等问题,按约定补偿或减免费用。

第六条 接受监督与违规处理

主动配合校及监管部门的检查,按要求提供营销资料、合同样本及学生投诉处理记录。

违约责任:

若发生虚假宣传、强制办理、信息泄露等违规行为,自愿接受以下处罚:

首次违规:书面警告并限期整改;

两次违规:暂停当学期校内营销资格,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

三次违规:终止合作,列入高校及行业黑名单,并公开通报。

第七条 其他承诺

不诋毁竞争对手,不采取贿赂、恶意降价等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运营商。

营销人员需持证上岗,统一佩戴工作标识,文明推销,不与师生发生冲突。

承诺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监督方(高校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

                                                                   湖北健康职业学院运营商校园卡营销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目的

规范运营商在校园内的营销行为,保护学生合法权益,营造健康、有序的校园环境,避免过度营销、虚假宣传及恶性竞争。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在高校内从事校园卡(含手机卡、宽带卡等通信服务产品)推广的运营商及合作代理机构。

基本原则

合法合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教育部门相关规定。

自愿选择:尊重学生自主选择权,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办理。

诚信透明:信息真实准确,禁止虚假宣传或误导消费。

公平竞争:禁止诋毁竞争对手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排挤。

第二章 营销行为规范

宣传内容要求

宣传资料须明确标注套餐内容、资费标准、有效期、合约条款及退订方式。

禁止使用“免费”“无限量”“永久优惠”等绝对化用语,避免夸大承诺。

不得隐瞒附加条件(如最低消费、合约期限制等)。

营销方式限制

禁止行为:

拦截新生报到路线或强制拦截学生办理。

以“学校要求”“绑定学籍”等名义误导学生。

在教学区、宿舍区高音喇叭宣传或夜间(20:00后)上门推销。

冒充学校工作人员或学生组织进行推销。

允许行为:

在学校指定区域(如食堂、广场)设点宣传,需提前报备并获得许可。

通过线上渠道(官网、官方APP)提供办理入口,确保流程透明。

学生信息保护

严禁非法获取、使用或泄露学生个人信息(如学号、联系方式)。

营销活动中需明确告知信息收集目的,并经学生同意。

第三章 合同与售后服务

合同签订

必须提供书面或电子版合同,明确服务内容、资费、违约责任及退订流程。

禁止设置“霸王条款”(如自动续费、未使用仍扣费等)。

售后服务

设立校内专属客服渠道,确保投诉响应时间不超过24小时。

对因运营商原因导致的服务中断,需按约定补偿或减免费用。

第四章 监督与处罚

学校监管

学校成立专项监督小组,定期检查营销行为,受理学生投诉。

对违规运营商,学校可采取警告、限制宣传、终止合作等措施。

违规处罚

虚假宣传: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视情节轻重)。

强制办理:取消当学期校内营销资格,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

恶性竞争:联合其他高校限制其业务范围,并公开通报。

第五章 附则

解释权:本规范由学校解释。

生效日期: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运营商需签署承诺书后方可开展校园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