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健康职业学院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湖北健康职业学院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支撑保障能力,促进湖北健康职业学院信息化项目管理向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发展,参照《教育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技函〔2016〕37号),结合湖北健康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单位开展的信息化建设、运维等项目。
(二) 本办法所称信息化项目,是指以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及其他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满足学校业务发展需要的非涉密项目,主要包含以下五种类型:
1. 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类,如校园网、校园卡、计算存储、基础软件、公共机房、数据平台、信息安全设施等。
2. 信息系统建设类,如信息网站、管理信息系统、服务信息系统、决策支持系统、运维管理系统、移动终端应用等。
3. 教学环境及资源类,如多媒体课室、智慧课室、数字化教学平台、教学资源、视频录播直播等。
4. 信息化运维服务类,如服务外包、软硬件运维等。
5. 综合类,如规划设计、制度编制、标准研制、咨询顾问等。
(三) 按照学校发展战略,对信息化项目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原则,实施全过程管理(从需求提出到终止使用)。
二、机构与职责
(一)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学校信息化项目的主管部门,图文信息中心是技术保障部门,采购部门负责项目采购,职责包括:
1. 领导小组负责学校信息化项目规划和顶层设计,制定建设标准和评估指标体系。制定全校统一的信息技术规范标准。
2.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完善信息化相关政策。
3. 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化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工作。
4. 图文信息中心负责校园网及应用系统开发环境、测试环境、生产环境的建设、论证、运维和管理。
5. 图文信息中心负责学校信息化公共平台的规划、建设、运维和管理。
6. 图文信息中心负责核心业务系统的技术支持与运行维护。
7. 图文信息中心配合需求部门在信息化项目的采购申请、合同签订、项目实施、项目验收过程中负责技术把关。
8. 图文信息中心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用户培训工作。
9. 需求部门负责审核信息化项目中货物(含货物相关服务)的采购申请以及合同签订,并组织实施其中未达到学校统一采购限额的建设内容的采购工作。
(二) 学校各需求单位是信息化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根据本单位业务发展需要,编制部门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建设需求,并具体参与信息化项目申报、项目采购、合同签订、项目建设、应用推广、用户培训等各项管理工作。
三、项目规划
(一)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和信息化需求,研究编制学校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项目规划和顶层设计方案。
(二) 各单位应根据学校信息化发展规划,从本部门实际出发,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研究提出信息化项目规划。并及时沟通图文信息中心将与打算建设项目进行沟通,论证以及实施。
四、项目立项
信息化项目的立项管理分为项目申报、审核论证、批准立项等三个阶段。
项目申报。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由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启动校级信息化项目的申报工作,各单位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申报指引申报项目。
审核论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采用专家论证或内部评审两种形式,对项目必要性、技术可行性、安全可靠性、预算合理性四方面进行论证后,呈报领导小组。
批准立项。对于论证通过的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优先级遴选建议建设项目,报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使用单位组织项目实施。
五、项目实施
(一) 项目一经落实,应当按立项计划进度完成项目。
(二) 信息化项目采购。
(三) 信息化项目中计算机软件开发、信息资源开发、信息技术咨询与设计服务、信息化运维、网络工程、物资材料等建设内容的采购,由需求部门按照学校采购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四) 信息化项目合同签订后,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项目承建方,确保在学校统一的信息技术规范标准下开展项目建设。
(五) 项目变更。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因业务调整、机构重组等原因导致项目建设内容或项目经费数额需要变更的,应及时将变更申请、变更缘由、变更后的建设方案等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论证审核后,呈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审批。
(六) 项目终止。项目因故发生终止,建设单位应及时总结项目执行情况,清理资产清单,编制项目终止报告,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终止申请。领导小组办公室呈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办理项目终止的后续手续。
(七) 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向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汇报项目执行进度情况。
六、项目验收
(一) 信息化项目的验收,是指信息化项目建设完成后,相关方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综合审查。项目验收包括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阶段。
(二) 信息化项目的验收遵循“整体立项,整体验收”原则,完成立项通知书规定的所有建设内容方可申请验收。
1. 初步验收。项目建设完成后,由使用单位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合同和有关标准规范,组织初步验收。
2. 竣工验收。初步验收通过后,承建单位将验收相关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财务资产部,总务部等相关部门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审查,组织竣工验收。
3. 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验收意见;总务部、财务资产部及时办理固定资产报增及财务报账手续。
4. 未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承建单位按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提交验收申请。
七、项目监督
(一)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项目进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办。项目进度明显未能按计划执行的,领导小组办公室约谈项目承建单位主要负责人。若明显因主观原因导致进度落后的,进行通报批评。
(二) 承建单位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障学校合法权益不受损失。造成学校损失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行政、经济或法律责任。
(三) 项目验收且成果投入运行一年内,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有关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项目完成情况和单位信息化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加强项目管理以及后续项目立项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附则
(一) 本办法由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湖北健康职业学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审批表
项目名称 | |||
申请理由 |
该项目主要是为了解决***(简要概述项目必要性、可行性问题)。
| ||
主办单位 | 联系人 | ||
实施位置 | 拟实施时间 | ||
主办单位意见
项目论证人员签名:
负责人签名(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图文信息中心)意见:
负责人签名(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意见:
主管校领导: CIO: 领导小组组长:
| |||
备注:
新建信息化项目需附建设方案和详细清单。 方案内容主要包括:建设原因、目标和思路、建设内容和预计实施效果、建设分项费用和总费用、建设进度等。 清单内容主要包括:分项、分项费用、总费用,分项所含单项的设备名称、品牌型号、参数、数量、单价、安装位置、主要功能等。
|
上一篇: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
下一篇: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