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职责安排说明
【信息来源】
发表时间:2021-09-15 浏览次数:19
第一条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须本着对学生社团工作认真负责的原则,以知识素养为基础,对社团给予正确指导,同时倡导以协会一份子的身份参加协会活动。
第二条 对学生负责人进行业务和思想品德考核,协助选拔培训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的、有能力的学生社团负责人。
第三条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要积极参与学生社团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制定社团章程、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及学期总结等,指导学生社团的发展。
第四条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有指导学生课外活动开展的职责,协助社团解决各种技术难题、组织难题和资金难题,组织学生社团,承办和开展符合社团特点、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参与社会实践的社团活动。
第五条 学生社因指导教师可定期对社团全体成员开展培训活动,以保证社团的健康发展,保证社团活动的质量和教育意义。
共青团湖北健康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