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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健康职业学院关于学生公寓经商、违纪行为的处理办法

【信息来源】学务部   发表时间:2023-11-06  浏览次数:19

  关于对学生公寓内私自经商及饲养宠物等违纪行为的处理办法

  

  各系部、各班级:

  近段时间以来,学生公寓内存在擅自开设小卖部,贩卖烟酒零食等商品,饲养猫、狗、仓鼠等宠物现象,严重影响学校正常生活秩序和公共场所管理秩序,对同学们的安全与健康留下了较大隐患。为落实学生公寓管理规定,进一步为广大同学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卫生、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维护广大同学正当权益,有效杜绝宿舍内经商、饲养宠物等违纪事件的发生,结合《湖北健康职业学院学生公寓(宿舍)管理办法》,学务部学生处学生公寓管理科制定以下规章制度。现将有关规章制度通知如下:

  一、整治内容

  1.公寓内违规经营性活动,如开设小卖部经销、推销各种商品及食品出售等。

  2.在宿舍内饲养狗、猫、仓鼠等动物宠物,严重影响了同学们正常的生活学习。

  二、工作要求

  此项工作是学生公寓管理和学生公寓安全教育十分重要的一部分,请各系部、辅导员老师和公寓管理员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湖北健康职业学院学生公寓(宿舍)管理办法》对宿舍进行重点检查。

  1、严禁在学生公寓楼内及宿舍内发放宣传单、张贴各类小广告等。若经学校相关部门、各系部批准开展的宣传教育活动,确需在公寓楼区或楼内张贴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须到学务部学生处学生公寓科申请备案,经批准后方可在相应宣传栏内张贴。

  2、学务部学生处公寓科利用公寓楼内监控进行检查,安排公寓管理人员及学生干部进行楼内巡查,并接收学生的举报,经公寓科查实后,按照一定程序,给予批评教育,问题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三、责任归属

  1、违规者一经发现,按以下方式处理: 

  ①凡是在公寓内经商的学生,初次经商将由所在系部负责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按照《湖北健康职业学院学生手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②其他校内外人员在公寓楼区或宿舍内销售物品者,将移交学校保卫处或相关部门等进行处理,构成违法行为的报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③在宿舍内张贴各类推销商品广告的,按照相关检查办法,扣该宿舍一定的量化考核分数。  

  2、宿管人员若发现该栋宿舍楼内有经商等行为,未及时上报,被学生处查出,首次,给予严重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给予若干罚款。

  3、根据《关于加强和规范辅导员走访学生宿舍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每周两次走访宿舍,若自纠,系内自行处理。学生处查出后,将扣除违纪学生辅导员当月绩效考核分数若干。

   

   

  

  

                                     学务部学生处

  2023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