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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健康职业学院膳食服务中心工作规章制度

【信息来源】   发表时间:2022-10-06  浏览次数:19

膳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学校医疗保险的政策、报销、管理等工作,负责餐饮保障服务管理、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做好湖北省标准化食堂的创建工作。贯彻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咸宁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等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凝心聚力、锐意进取,始终把学生的利益放在首位,做好学校的餐饮服务和医疗服务保障工作。

内设机构:

一、膳食服务中心办公室

            (一)协助主管领导拟定中心机构设置并组织实施。拟定岗位设置、建立管理工作体系,做好人员聘用等管理工作,处理员工的奖惩事宜。


            (二)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工作计划、总结、大事记等工作。


            (三)贯彻执行学校关于工资、福利等方面的政策与决定,起草、修订、制定具体实施的有关制度、办法、流程、意见。


            (四)责中心各类通知、文字材料、会议纪要、规章制度、报表统计和上报工作,出具有关人事证明。

(五)负责膳食服务中心各类文字材料的收发、整理和归档工作。


(六)负责中心员工的人事管理及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员工的考核、考勤、晋级、岗位调动、辞退、离职、续聘等工作。


(七)负责中心员工的健康证、团体意外伤害险等办理工作。


(八)负责中心的网站管理工作。



(九)负责使用湖北健康职业学院膳食服务中心公章申请工作,负责保管湖北健康职业学院医务室公章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件。


(十)负责勤工助学岗位的管理工作。


(十一)制定中心每学年经费支出的预算。


(十二)负责中心各部门通行证办理工作。


(十三)负责工资管理及统计报表工作,负责新员工的薪资及其他业务的停薪等劳资业务工作。


(十四)协助筹备、组织中心召开的综合性会议和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完成有关接待工作及会务工作。


(十五)协助主管领导收集资料,综合信息,给主管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十六)贯彻执行党支部的决定,负责传达校党委的文件、通知精神,筹备、组织召开党支部系列会议,协助书记落实校党委的所有党务工作。


(十七)负责学校关于中心所有相关资质证件的办理、校验、换证等材料整理及办理工作。


(十八)负责筹备、组织新生入校及毕业生体检、离校盖章等相关工作。


(十九)负责学校会议及举办大型活动等所需要的就餐券印制工作。

二、大学生医疗保险办公室

 

(一)负责学校大学生医保信息录入、报销材料审核等工作。

 

(二)负责保管和使用湖北健康职业学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公章。

 

(三)贯彻执行上级和学校关于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与决定,起草、修订、制定具体实施的有关制度、办法、流程、意见。

(四)协调学校各单位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项规定,正确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参加属地医疗保险。

(五)积极宣传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惠民政策。

 

(六)负责学校参保学生信息汇总与申报、参保信息变更、材料归档等工作。

 

(七)负责学校医保信息系统录入与申报等工作。

 

(八)负责新生参保、老生续保及社保卡发放等工作。

 

(九)负责参保学生寒、暑假、因病休学及法定不在校期间,因病需异地住院治疗医疗费的报销手续及意外伤害赔偿申请审批手续。

(十)负责病人及家属做好门诊特殊病症、慢性病的审核及申请审批等医保工作。


(十一)负责为学生开具年度已参保证明、报销证明。

 

(十二)负责参保学生的报销进度跟进与回访等工作。

 

(十三)协助学生处及时向学生传达新的医保政策,为参保学生提供及时优质服务。


(十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食品安全科

 

(一)负责组织中心餐饮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负责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负责对餐厅各项记录填写的检查、食品卫生、食品安全、机械设备操作安全等工作。


(四)负责对从业人员的健康档案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对发生的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

行政部门,并协助调查处理等工作;

 

(六)负责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提供企业有关食品卫生管理的情况督促及落实工作。


(七)负责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档案及归档工作。

 

(八)负责中心资产管理工作。

 

(九)负责对餐厅意见改进服务台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并督导工作和就餐意见整理工作。


(十)负责餐厅伙食调研小组的调研工作。

 

(十一)负责对餐饮公司进行制约、管理工作。

 

四、餐厅经理

 

(一)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本餐厅全面工作,带领全体员工高效优质完成伙食保障任务。

(二)负责餐厅的岗位分配、原材料需求、食谱制定等工作。

 

(三)负责餐厅员工的日常管理、奖惩考核、晨检等工作。

 

(四)负责培训员工认真贯彻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

 

(五)负责制定经营保障计划并落实,完成各项记录表格的填写工作。

 

(六)负责餐厅的食品安全、机械设备操作安全、用电、用气安全教育,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七)协助办公室和食品安全科完成上级部门的检查工作。

 

(八)负责学校各部门的就餐招待及服务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与学校餐饮管理人员、监管人员做好沟通交流,确保整个学校食品安

全“零事故”。

 

五、监管人员

 

为更好地对我校餐厅进行监督管理,现制定监管人员工作职责及规定如下:

(一)对湖北健康职业学院餐厅经营过程中安全、卫生、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管, 对原材料采购、加工、售卖等各个环节进行不定期督查,协助餐饮餐厅做好餐饮保障工作。

(二)必须参与原材料验收入库核实工作,并建立原材料验收明细,对不合格原材料,有权督促餐厅退货或更换。如发现餐厅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明知故犯的现象,要立即上报主管领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监管人员不得徇私舞弊、利用职权谋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要做到守关有责、账目清晰、公平公正。

(三)必须对湖北健康职业学院餐厅索取的供货商资质进行复核,实地考察,验收原材料要开袋检查,逐一过秤,确保食材安全无隐患。

(四)必须不定时检查后厨、前厅、售餐厅等地方的卫生,并建立卫生检查记录,要求其必须如期整改;如餐厅拒绝整改、坐视不理,有权对商丘学院花园餐厅按照学校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并对整改情况及时整理汇报。

(五)必须主持进行每月两次的餐厅师生满意率测评。

 

(六)对意见改进服务台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并督导其工作,引导师生通过正确的渠道反馈就餐意见。

(七)售餐前、售餐中、售餐后均须坚守岗位,及时了解、发现、解决出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做好跟踪督导工作。

(八)做好各餐厅售卖价格及食物重量的监督工作,发现有未经允许私自调价或减小规定的食物重量,有权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九)日常工作中监管人员要言语措辞和气,监管方式要得当,做到“四不准”:不准吃拿卡要;不准擅自干涉餐饮餐厅的人事安排;不准擅自干涉餐厅的原材料购进渠道;不准以权谋私,为亲属朋友安排经营档口。

(十)必须在月底对餐厅进行一次盘点工作。

 

(十一)完成学校各种餐饮接待工作。

 

(十二)严格按照《湖北健康职业学院学生餐厅承包经营协议书》的合同条款内容, 对湖北健康职业学院餐厅进行制约、管理,如有违约条款,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

(十三)完成食品安全科日常管理监督的各项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

(一)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由专(兼)职人员负责,协助负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本餐厅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三)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检查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状况、操作规范的执行情况,每日有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对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验收工作、成品的留样工作进行管理。

(六)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七)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八)对餐厅意见改进服务台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并督导其工作,引导师生通过正确的渠道反馈就餐意见。

(九)积极开展湖北健康职业学院食品安全监督委员会对餐厅饭菜质量及卫生的调研工作, 总结检查出的问题,制作针对性的解决方案,评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 根据评比结果,给予奖惩(优秀颁发“优秀班组”流动红旗)。

(十)定期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上交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十一)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按照应急预案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协助调查处理。

(十二)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七、保管员

 

餐厅内值班时间:中午 11:30-12:30,下午 17:30-18:30 入库时间:上午 9:30-11:30,出库时间:下午 15:00-16:00

(一)根据学校财务制度规定和要求,及时、完整、准确填制出、入库单据, 食品原料须票据齐全,为经营核算提供准确依据。做好库存明细账的登记工作; 出入库库存物品码放整齐,规整有序,标识明显。

(二)拒绝接收证件不齐的原材料,供货商首先应提供的证件: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定点屠宰证明【(畜禽类)每批次检验检疫】、法人身份证等彩色复印件并加盖供货单位公章(许可证每年须年审盖章)。

(三)不同原料品种需提供的证件,需加盖供货商单位公章: 蔬菜类:索取发票或购物凭证(盖章)。

肉蛋类:当天检疫报告单、发票或购物凭证(盖章)。

 

主副食、干鲜调料类:厂家生产许可证(加盖供货商公章)、当月当批次质量检验报告(加盖供货商公章)、发票或购物凭证(盖章)。

 

(四)坚持原则,严禁虚入虚出,领料定时定人,对违反制度的出、入库活动有权制止并直接向餐厅经理反映。

(五)负责仓库的主、副食和调料及其他物资的验收工作,配合食品安全管理员严把物品入库关,杜绝“三无”产品。

(六)对变质、变味的物资坚决拒收,发现以次充好的物资、过期产品、“三无”产品须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并清退物资。

(七)管理好仓库物资,做到账物相符,做到七防(防毒、防水、防盗、防鼠、防虫、防潮、防霉)和库房的清洁工作。

(八)库房内物资摆放整齐、各类物品注明名称和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各类食品应先进先出、杜绝原材料因存放时间过长而变质。

(九)主动平衡库内物资,及时上报采购计划,保障物资的供应,不得出现缺货影响餐厅正常开餐;根据采购计划验收采购物品的品种、数量、单价,与计划不符的物品拒收。

(十)做好餐厅成本核算工作,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准确做出盘存表, 将盈亏情况及时向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反映。

(十一)对湖北健康职业学院餐厅经营过程中安全、卫生、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管, 对原材料采购、加工、售卖等各个环节进行不定期督查,协助餐厅经理做好餐饮保障工作。

(十二)必须参与原材料验收入库核实工作,并建立原材料验收明细,对不合格原材料,有权督促餐厅退货或更换。如发现餐厅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明知故犯的现象,要立即上报主管领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保管人员不得

徇私舞弊、利用职权谋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要做到守关有责、账目清晰、公平公正。

(十三)未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如入库前未完善台账,索证索票不齐全, 票据填写不规范,票据未填写日期,无相关责任工作时间:上午 7:00-13:00, 下午 15:00-19:00,人签字,票据有涂改现象,规格未最小单位化等,发现一次扣除 100 元;

(十四)不按规定对物品原料的价格、质量、数量进行验收入库,或接收腐烂变质的原材料,实际台账与电脑台账不一致等,发现一次扣 200 元。

(十五)未经请示将保管室钥匙交予他人或私自将库房内的物品外借,发现一次扣 100 元。

(十六)不坚守工作岗位,未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擅自离岗,发现一次扣100 元。

(十七)不按规定管理库房,物品摆放不整齐,米面未隔墙离地,门窗玻璃不干净,地面不清洁,未做到库房防鼠、防蝇、防虫、防潮、防腐和清洁卫生工作等,发现一次扣 200 元。

(十八)库房内存放有毒、有害、非食用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等,发现一次扣50 元。

(十九)保管员无故不能及时将餐厅所需原料领出,影响餐厅人员工作,发现一次扣 100 元。

(二十)月末未清点库存物品、未将每天或全月的盈亏结算清楚,发现一次扣 100 元。

(二十一)不服从分配,不完成餐厅其他工作任务的,发现一次扣 100 元。如因此而影响餐厅整体工作的,每次扣 300 元。

             (二十二)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八、厨师长

 

(一)在餐厅经理的督导下,全面负责厨房的组织、指挥和烹饪工作。

 

(二)了解掌握各岗位人员技术水平和工作特点,根据个人专长,合理安排技术岗位。

(三)组织厨房执行完成月、季、年度工作计划

(四)熟悉各种原材料种类、产地、特点、价格、淡旺季。熟悉掌握货源供应情况。与采购部保持良好的联系,保证货源供应及时,质量良好,遇有重要接待,需亲自与采购部协商做好货源的采购工作。同时亲自检查、落实货源购进的验收和储存。

(五)定期与经理了解市场行情,竞争形式,以及师生意见。不断的研制、创新菜式。在保留餐厅传统菜式,保持特色不变的基础上,推陈出新,原则上每周出品一到两个菜式。

(六)在做到稳定和不断提高出品质量的基础上,通过改进和提高技术水平, 烹调方法。

(七)经常与经理、采购部调查了解市场货源进出,做好菜谱的合理定价, 以掌握良好的毛利率。

(八)控制食品成本、合理使用各种原料,减少浪费。

(九)做好每月的工作计划材料领用以及工作总结

(十)完成经理交给的其他工作。

 

九、厨师

 

岗位职责:主要负责主副食制作、烹饪和盛用具清洗及饭菜售餐工作。

 

(一)协助班长检查验收原材料,发现有质量问题立即报告班长。

  (二)按规范程序择、洗、切配原材料,并按规定盛装放置。

(三)按规定的程序烹制、制作食物,确保成品色、香、味、形符合规范。

(四)按烹制量和用餐时间确定烹制顺序和时间,并做好成品饭菜保存,保证就餐者食用时饭菜的温度和新鲜度。

(五)妥善保管剩余的原料、调料及按规定处理剩菜剩饭。

(六)操作间厨具、用具按规定放置,保持责任区加工设施、设备洁净卫生。

(七)按规范使用机械设备和工具,防止发生事故。

 

(八)按规定做好责任区及个人卫生。

 

(九)经常学习研究厨艺,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十)完成经理交给的其他工作。

 

十一、核算员

 

(一)负责餐厅档口经营结算工作,每月一次,整理卡机营业额数据,核对, 制表(包括水电煤气费,宿费等)签字。

(二)负责餐厅核算工作,能及时汇总材料,制表,完成每月一次的餐厅的核算工作,及时上报有关材料,数据详实无差错。

(三)负责餐厅各档口日常服务常规检查工作,每天检查各档口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着装情况及服务态度,操作间内是否物品混放生熟混放,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负责餐厅从业人员的档案建设工作,建立从业人员档案,档案必须包含从业人员身份证、健康证复印件,工作岗位,联系电话等。

(五)负责督促各档口从业人员及时办理健康合格证明,确保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六)负责制定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计划,做好每月一次的岗位培训工作, 并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待考核合格后再上岗,做好培训与考核记录。

(七)负责做好餐厅工作人员的住宿安排,住宿安全培训。

(八)负责对餐厅各档口业户考核工作,学期末根据检查记录,处罚记录, 档口总结进行考核。

(九)完成经理交给的其他工作。

 

十二、维修员

 

工作时间:上午 6:30-13:00,下午 15:00-18:30

 

(一)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第一线服务的观念,做好本餐厅的机械、电器、设备、冰箱、冰库、水电汽等方面的维修工作并填写维修记录。

(二)定期、定时检查各部门的机械、电器、设备、冰箱、冰库等,坚持平时勤保养、勤修理。平时小修不过夜,发生故障要全力以赴突击抢修。

(三)负责炊事机械设备、大型炊具和冷冻设备以及餐厅需要的用具要定期维修保养,并有记录。

(四)各操作间地面与排水、墙壁与门窗、屋顶与天花板符合餐饮服务操作规范要求,定期检查,确保地面与排水无破损、漏水,墙面与门窗无破损、霉斑, 屋顶与天花板无霉变、脱落。

(五)配备冷藏、冷冻设施,烹调炉灶、蒸箱设施,餐用具消毒、保洁设施, 留样设施,专用空气消毒设施,清洗设施,通风防潮设施,废弃物存放设施,防蝇、防鼠等设施,液化气检测报警装置、设备线路老化等存在的安全隐患现象要及时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六)组织维修服务,检查维修质量,做到及时主动、认真负责,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安全。

(七)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不擅离工作岗位。如有维修任务,随叫随到;

 

(八)维修工具须保持卫生、整洁、性能良好,放置有序。

 

(九)严格遵守维修设备设施保养、维修制度,确保餐厅设施设备的完好程度。

(十)如遇损坏频繁,多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或达到机械设备使用寿命的,需经理同意后上报资产管理员,做报损处理。

(十一)在学校的大型迎检、联评期间,必须保证餐厅内的设施设备都能正常使用。如出现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发现一次扣 200 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扣

500 元。

 

(十二)完成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前厅

 

(一)保持餐厅内外、洗碗池、包干区、餐厅墙柱、地面窗帘、餐桌椅、垃圾桶等的清洁卫生。

(二)每日三餐开饭时要做到循环清扫地面、随时抹去桌面上的剩菜剩饭, 为用餐者提供干净整洁的就餐环境。

(三)负责餐厅内的设备和自己领用保管的用具,做到不损坏、不丢失。

 

(四)在餐厅内拾到物品要及时上交餐厅负责人,由餐厅贴出招领启事。

 

(五)节约用水、用电,工作完毕后要及时关水、关电,下班时,门窗要关好。

(六)严禁出售废品。

 

十四、值班员

 

餐厅经理负责安排每天值班人员,并监督检查其工作。

 

(一)树立高度责,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确保餐厅正常运转。

 

(二)餐厅由专人负责,厨房及其他加工、销售场所,闲人不得入内。

 

(三)食品仓库专人保管和检查,未经同意,他人不得随意出入。

 

(四)每天检查餐厅内水、电、燃气的使用情况,及时维护相关设备,下班前切断所有水、电、燃气的供应。

(五)厨房、餐厅、库房每天下班前必须关好门窗,并按规定上锁,严防他人进入。

(六)上班后要首先检查安全防范设施,发现异常及时向经理汇报。

 

(七)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如有违反规定,发生任何事故,应负全部责任,并扣 600 元。

(八)值守范围:餐厅内外安全隐患排查。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切配人员

 

(一)菜单要求,有计划分清急缓顺序进行切配,讲究质量,条块整齐、大小粗细均匀、无边刀菜,适应烹调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切配任务。

(二)削去腐烂、虫眼、要求去皮的应先去皮再切配,拒绝加工变质原料。

 

(三)切好的各类菜应及时放在菜架上,并按要求分类放好,以便烹调人员使用。

(四)洗菜人员要认真洗好各种蔬菜,根茎类的应先削去腐烂,挖掉虫眼, 清除泥块,叶片类应解捆、去泥清理,然后放在水池浸泡半小时后再换清水清洗。(五)各类蔬菜应严格清洗三遍(洗二遍、清一遍),不带泥沙、不带黄叶、无其他杂物。

(六)蔬菜要先洗后切,清洗过的菜要与未清洗过的菜分开摆放,防止污染。

 

(七)做好蔬菜的保鲜工作,不宜存放的蔬菜要当天用完,能存放的蔬菜要堆放整齐,并有相应的标识。

(八)洗菜工作完成后,要把水池、地面、水沟清扫干净。

 

(九)各类盛具应放在指定的位置,并经常清洗,保持干净、卫生。

 

(十)切配时注意力集中,在使用各类机械时,应先检查机器内有无异物, 使用严格按照规程操作,操作时注意安全,机械使用后要及时清洗,出现故障要及时报修。

(十一)切配时使用的砧板和菜刀应严格区分荤素、生熟。切好的菜要放进洗净的专用器皿中,切配与盛放要注意防止交叉污染。

(十二)切配工作完成后,应将操作场地清扫干净,各类盛具摆放整齐,砧板洗净立起,高温时应用水浸泡。

(十三)做好原料保鲜工作,冰箱存放要及时,堆放生熟分开,并按要求及时清洗冰箱。

十六、质检员

 

(一)在质检工作中,要求实事求是,秉公执法,大胆管理,照章办事。

 

(二)要认真学习监督部门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熟练掌握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善于发现问题,正确执行质检标准。

(三)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督促和检查各餐厅日常卫生工作,防止各种疾病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四)对各窗口食品价格进行合理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五)按伙食“五项指标”要求,每天进行伙食监控,并认真填写考核表。

 

十七、服务员

 

(一)负责本岗位前后的各项准备工作和收餐工作;售卖员认真做到:文明礼貌、热情接待、有问必答、耐心解释和礼貌用语。

(二)售卖员应严格服务工作职责,做到细心、耐心和用心,买卖公平和四个一样对待(即领导与群众、内部与外部、生人与熟人、老师与学生一样对待), 认真负责搞好本职服务工作,不出差错。

(三)严格做好卫生整洁工作,对变质饭菜严禁出售。售卖时要戴好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以良好的形象来展现学校的窗口面貌;要求每天做好台面、地面、窗口等处的卫生整洁工作和参加每周组织的大扫除工作。

(四)认真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休息时间,服从分配,搞好与其他岗位的工作配合,熟练掌握卡机的各项操作流程,严防差错的发生。

(五)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在日常工作中要有敬业精神及团结互助风尚。

十八、洗消工

 

(一)做好个人卫生,上岗前着装整洁,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

 

(二)必须做到餐具件件消毒合格,不遗漏。

 

(三)严格执行餐具清洗、消毒程序即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四)餐具消毒方法:

 

高温消毒:餐具经一刮、二洗、三冲后,放入煮沸的水中消毒 20 分钟以上。

 

  1. 蒸汽消毒:餐具经一刮、二洗、三冲后,放入蒸汽柜中,使温度升到 100℃时,消毒 20 分钟以上。

(五)消毒后的餐具应放入清洁的餐具保洁柜内存放。

 

(六)使用食物残渣容器,用后及时盖上,残渣及时处理。

 

(七)洗消工应该持有健康证及培训合格上岗证。

 

十九、操作加工人员

 

(一)负责了解、掌握当日营业的原材料需购计划,根据餐厅经理要求,做好制作前的准备工作。

(二)负责领用、准备当日需要制作的各种用料,对营业开餐中的供应过程做到心中有数,满足师生用餐需求,同时负责好收餐收尾工作。

(三)按规定操作程序和质量标准制作,合理使用原料,准确控制成本,杜绝浪费和不合格食品。

(四)对原料的领用、使用和余料的保管负责,使用盛放原材料的容器,保持卫生、消毒和整洁,严禁原料或半成品落地存放。

(五)经常主动听取或征求师生意见,自觉钻研制作业务技能,要有创新意识,不断提高出品质量。

(六)负责本岗位卫生区域的保洁、清洗工作,保持盆、勺、盛器等卫生, 同时完成每日小扫和参加每周大扫除工作。

(七)完成餐厅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服从分配,配合其他岗位搞好厨房工作,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团结互助,有敬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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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室医护人员岗位职责

 

一、服从学校领导,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业务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认真做好医务室的各项工作。

二、实行二十四小时应诊,全天服务于在校师生员工。

 

三、“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患者至上。无论什么时间,什么情况, 都要及时认真接诊,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对因医务室条件处理不了的患者,应及时转诊。

四、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做到及时就诊、合理治疗,杜绝任何事故发生。出现事故、差错,及时上报。

五、认真贯彻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严格执行药品检验制度。核对药品品名,规格、质量、数量、批准文号、注册商标、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等,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准使用“三无药”、禁用药及过期失效、虫蛀霉变等假冒伪劣药。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将情况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妥善处理。

六、购进药品要根据需要和库存情况做好要货计划,及时上报领导审批后交给购货员购进,防止缺货和积压。

七、购进的药品要妥善保管,做到防潮、防盗、防霉变、防过期失效。建立

 

《药品明细账》,并保管好进货发票、处方、以备查对。

 

八、接诊病人要热情、耐心、细致、认真负责,对打针输液患者要倍加关注。处方字迹清楚,符合规范要求。按照规定价格,准确计价,合理收费。手续齐全, 账目清楚,不准开人情方和自行变动价格。

九、发药时必须做到“三查七对”。姓名、药名、处方相符。发药人在处方上签名。向患者嘱咐用药禁忌及注意事项,严防事故发生。

十、不准出具假医疗证明,不准开搭车药和人情药,不准私收现金。违反一项一次给予开除并处所发生数额的五倍罚金。

十一、积极诚实向校领导提供所需要的一切资料、数据,不准以任何理由不予配合。

十二、认真学习业务技术,加强自身医德修养,更好地服务于师生,爱岗敬业。

十三、协助校领导认真贯彻国家教委颁布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政策法规,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健康水平。

十四、室内外经常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讲究个人卫生。十五、积极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医务室观察室制度

一、病员应自觉遵守校医务室规章制度,听从医护人员指导,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服从治疗和护理。

二、要遵守校医务室探视陪护制度,在诊疗时间内不得离开,特殊情况要向值班医生或护士请假。

三、病人要搞好个人卫生,经常保持室内环境清洁整齐、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杂物;不得在室内吸烟。

四、病员不可随意调整输液速度,以免发生意外。

 

五、校外送来的药品等,不经医护人员同意不可服用,以免发生意外。

 

六、病员应发扬友爱精神,做到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加强团结。七、留观病员一般情况下不陪护,如病情需要,须有主治医师决定,陪护人

员必须遵守校医务室规章制度,服从医护人员管理,不得在病床上睡觉,保持室内安静。

八、病员若对医疗、护理服务等方面有意见或建议,可及时向医护人员或校医务室负责人提出,以利改进工作。

医务室注射室工作制度

 

一、工作人员应衣帽整齐、戴口罩,接待病人要热情、体贴,对急诊病人实行优先治疗。

二、各种注射应按处方(治疗单)执行,凡需作过敏试验的药物均应按规定作过敏试验。

三、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准确执行医嘱,对有疑问的治疗单,值班护士有权提出质疑,交值班或首诊医师复核。

四、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注射时做到每人一针、一管、一带、一巾。五、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对输液病人定时巡视(一般 15 分钟一次)。

如有发生反应或意外,应立即进行处理并报告医师。

 

六、注射室备有常用抢救药品和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和规范消毒及时更换。

七、详细记录每日工作量(包括静脉、肌注、皮试、吸氧、理疗等)。八、每日紫外线照射消毒一次,登记并签名。

九、对产生的医疗废弃物要分类存放并按规定规范处理和造册登记。

医务室药房工作制度

一、为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

 

《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师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特制定本制度。

二、应聘于校医院,并取得医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三、工作人员应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同意不得调剂。

 

四、工作人员应当按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剂药品, 正确书写药袋,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向患者交代与指导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五、工作人员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经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或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 并认真做好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六、工作人员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姓名、性别、年龄;查药方,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合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

七、工作人员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处方应妥善保存,普通处方保存一年备查,处方保存期满后,待领导批准方可销毁。

八、药房须保持肃静、整洁,工作人员衣帽整齐,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办理私事;各类药品摆放有序,妥善保管及时检查,避免失效。

九、已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能退回。药品每月盘存一次,并制订下月购药计划或下学期购药计划。

十、违者按学校考核制度处理。

医务室治疗室工作制度

 

一、治疗室是治疗药物及医疗用品存放和治疗前准备的场所,非本室工作人员,非工作时间不得入内。

二、进入治疗室要衣帽整齐、戴口罩,对每一个病人治疗前都要洗手。

 

三、治疗室内陈设要简单、整齐,治疗室及冰箱内不得存放任何私人物品。四、治疗室布局合理,有菌区和无菌区界限清楚,有菌、无菌物品分别放置,

标签明显。无菌物品就注明消毒日期,超过规定日期需要重新消毒后方可使用。五、认真执行无菌操作技术操作及“三查七对制度”:

(一)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二)七对:对处方、对姓名、对药名、对剂量、对浓度、对用法、对时间。六、小药柜内常备的内服、外用药物要分类保管,标签明显,每日交接班登

记并签名。

 

七、各班均应保持治疗室清洁,每日紫外线照射消毒一次,登记并签名。八、所用过的注射器等医疗垃圾应放置在专用医疗垃圾回收箱内。

九、每日用紫外线照射消毒一次,登记并签名。

医务室外科工作制度

 

一、严格执行无菌管理制度,进入本室要衣帽整齐,戴口罩。

 

二、固定敷料及一切换药物品均须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规定日期应重新灭菌。溶液瓶(如生理盐水、呋喃溶液等)启封应注明日期,超过3天应重新更换。

三、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换一到两次。

 

四、换药时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和隔离技术,防止感染。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感染伤口所用器械应浸泡器械消毒液内。更换下的敷料放在医用垃圾袋内予以焚烧。

五、特殊感染伤口不得在换药室内处理。

 

六、每日用消毒液擦地面一次。整理房间卫生,物品归位,紫外线空气消毒, 并记录签名。


30

医务室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疫情责任报告人

 

所有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检查人员和卫生防疫人员。

 

二、报告内容

 

根据新《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应报告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其中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对病毒性肝炎、梅毒、疟疾、肺结核、HIV 感染者在填写传染病卡是要进行分型。病毒性肝炎分为甲、乙、丙、丁、戊型和其他未分型五类;梅毒分一、二、三期、胎传性病和隐性五类;疟疾分为间日虐、恶性疟和未分型三类;肺结核分别为涂片(+)、菌培(+)、痰检菌(—)和未痰检四类; 艾滋病分为病毒携带者和艾滋病人。

三、报告程序

 

责任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按规定上报领导。遇有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

髓灰质炎、艾滋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要立即电话报告校传染病专职管理员。校传染病专职管理员收到传染病报告后,立即向校领导汇报后,再进行网络直报, 特殊情况时同时电话通知所在区防疫站。

四、报告时限

 

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脊髓灰质炎的病人(或疑似病人),2 小时内完成网络报告。其他乙类传染病人(疑似病人),6 小时内完成网络报告。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应 24 小时内完成网络报告。

五、上级卫生部门要求

 

(一)门诊建立传染病登记本,实行手诊医生负责制,凡接诊医生发现法定传染病人,无论初、复诊一律填报传染病卡片,并在门诊日志上注明“已报卡” 字样。允许重报,不允许漏报。

(二)病房管床大夫,发现法定传染病(或疑似)病人,应及时填报传染病卡,及时上报单位领导。

(三)化验室,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中的肺炭疽、艾滋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灰病人应及时电话通知传染病管理员,同时留滞化验单至对病人(或其家属)询问相关情况后发单。

(四)抽血室要建立乙、丙类传染病阳性登记本,按项目填写完整。

 

六、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要求

 

(一)按照传染病报告卡逐项认真填写,不得缺项。

 

(二)16 岁以下儿童同时填写监护人姓名。

 

(三)卡片上没有的疾病,病名写在订正一栏。

(四)地址要求详细,城市准确到门牌号,农村准确到乡、村、组。

 

七、处罚

 

传染病报告卡缺项、涂改者各扣当事人 50 元;对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

 

和因病死亡病例不登记、迟报者扣罚 100 元;漏报者扣罚 200 元:瞒报和催报后

 

仍不报告者扣罚 500 元。数项并存者合并扣罚。由于漏报、瞒报造成传染疫情扩散和流行者,除对单位负责人及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外,责任人要承担法律责任。

医务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医务室的管理,促进学校医疗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湖北健康职业学院医务室工作人员应本着“一切为了学生”的工作理念,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我校的规章制度,认真开展医疗服务工作。

医务人员应严格遵生我校的规章制度,应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宗旨,努力学习,提高诊疗技术,发扬医德,关心爱护学生;诊疗期间礼貌用语,不允许带情绪值班,不以任何理由与学生发生矛盾和争执,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上报膳食服务中心办公室。如有学生投诉,将对相关医护人员给予 200 元/人的罚款。

严格遵守我校的 24 小时值班管理规定,早上 08:00——13:00,下午 14:30

 

——18:00,值班时间为:中午 13:00——14:30,晚上 18:00——次日 08:00。每天必须保证医务室正常在岗情况,不允许迟到、早退、无故缺岗,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及时接听值班电话,如发现一次,将给予相关医护人员 500 元/人的罚款; 如有特殊情况(护士考试、医护人员培训等),应提前结合膳食服务中心办公室提前安排好医疗服务人员后,方可离开。

在岗期间相关医护人员应注意个人形象,穿工装、不穿拖鞋,着装得体大方, 佩戴上岗证,合理安排好工作时间,提前交接班吃饭,不得以吃饭为由推脱病人就诊治疗。如有学生反映类似事件,将给予相关医护人员 200 元/人的罚款。

严格执行学校的系列大型活动,如军训、田径运动会、篮球比赛、秋季传染病预防宣传、肺结核宣传、艾滋病宣传、学生体检等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的要求; 严格执行学校下发的所有文件及通知,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敷衍了事,否则将

追究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医生严格遵守处方开具权限,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规定,不过度用药,夸大学生病情、虚张声势,造成学生心理负担,扰乱学校公共秩序。情节严重者, 将给予相关医护人员 600 元处罚,造成恶劣影响者,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当日的药方、注射证、营业收入应在次日 10:00 之前及时移交校财务处,做到日清月结,否则将不结算经营收入。

医务室需向我校递交药品进价与售卖价格对比表,合理定价,经校领导同意后,方可出售;不得无理抬高药品价格,盲目收费,如发现一次,将给予 1000 元处罚。

学生凭药方取药,严禁收取学生现金,刷卡取药前,要主动询问学生是否有医保,确定没有医保时再进行刷取校园卡。

严格遵守《河南春来教育集团下属高校校医务室及医保办公室工作考核评比细则》,规范药房管理,三查七对、严禁使用过期及违规药品,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及时填写相各项关记录等相关规定。如给学校荣誉造成负面影响者,将追及其负责人的责任。

医务人员每天 8:30 之前,需保持医务室各个科室及门前的卫生整洁,对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及时处理,为在校师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医疗环境。

医务室监管职责

 

一、负责监督医务人员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始终坚持把学生的利益放在首位。

二、负责监督医务人员合理用药、进货渠道,不谋私利、共同做好医务室工作。协助医务室做好季节性传染疾病的健康宣传教育工作。

三、监督医务室环境卫生,是否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器械定期消毒和更换。四、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要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学生看病的

医疗负担。

 

五、及时做好传染病预防宣传工作。一旦发现传染病应及时做好消毒、隔离、登记上报等工作,防止疫情的蔓延。加强疫情报告制度,登记并上报主管部门。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湖北健康职业学院医务室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自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结果

整改情况

 

 

 

人 员形 象与 组织 纪律

员工个人精神面貌形象:着

 

装得体大方,不穿拖鞋上岗;

 

 

无聚堆闲聊、不接待或不及时接待顾客、接待顾客冷淡,不

热情;

 

 

上岗不迟到、早退,工作期

 

间不缺岗,有请、销假手续;

 

 

值班牌悬挂是否正确;

 

 

 

 

 

环境卫生

室内外地面目视无杂物、纸

 

屑、灰尘、污印、积水、棉签;

 

 

空调、冰箱、药架、病床、

垃圾桶等目视无污渍,手摸无灰尘;

 

 

门 诊日 志与 处方 管

登记项目是否齐全;

 

 

填写内容是否规范,清楚;

 

 

对已发热病人,是否在门诊日志上面标明体温和相关流行病

学史;

 

 

 

 

 

 

 

 

 

 

 

 

 

 

 

 

 

药 品管理

 

 

 

 

 

 

 

 

 

注 射管理

处方书写应符合处方书写基

 

本规则;

 

 

处方由在本机构取得处方权的医师开具;

无相应处方权人员不得开具

 

处方;

 

 

验收药品时是否能仔细检查

药品质量、药品厂家、药品出厂日期、有效期

 

 

验收药品是否能及时登记

 

 

药品是否摆放有序

 

 

过期药品是否能及时处理,

 

处理有无记录

 

 

是否一律凭注射单方可进行

 

注射,注射要遵照医嘱

 

 

注射用具是否严格消毒和存

 

放,执行一人一针制度

 

 

生活垃圾与医疗垃圾是否分

 

类、分袋存放

 

 

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是

 

否进行毁型

 

 

 

 

 

 

传 染病 报告

是否建立传染病疫预防宣传

 

制度;

 

 

是否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

 

度;

 

 

是否建立传染病登记本;

 

 

是否出现瞒报、漏报、谎报

 

或截留传染病及疑似传染病人;

 

 

 

 

 

 

医 疗废 物处理

是否按规定分类收集、包装

 

医疗废物;

 

 

是否按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

 

登记、运输;

 

 

医疗废物暂存处选址合理,

设施、设备应达到相关要求,警示标识明显;

 

 

 

 

 

 

消 毒管理

消毒产品是否在有效期内

 

 

接触皮肤、黏膜的器械是否

 

消毒

 

 

各科室是否配备紫外线消毒

 

灯,并定期按规定消毒

 

 

是否建立消毒记录

 

 

 

 

 

 

安 全隐患

电线、网线是否捆扎起来或套上PVC 管;电线槽横平竖直、

固定、安全;

 

 

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指针是否在有效范围内;具体数量

有多少。

 

 

 

 

 

主管领导:              自查人: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40

超市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制度。二、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进行实地查验。

三、购进食品时,要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完毕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需要查验和索取的具体票证,由《食品索证索要制度》作出规定。从“总经销”、《总代理》供货商采购食品的,还必须检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留存归档备查。

四、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

 

(一)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将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二)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三)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四)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五)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六)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 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话;

(七)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八)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六、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要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七、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八、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要拒绝进货。发现有假

冒伪劣食品时,要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总部向所属经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特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师生的食品安全,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

(二)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加强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三)反应及时,措施果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协作、迅速反应、妥善处理,及时把有关情况上报当地政府、食药监督、卫生等部门,并迅速采取救治的控制措施。

二、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有:

 

(一)负责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协调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调查及应急处置工作;

(三)负责事故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向当地政府、食药监机构、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三、应急处置程序

 

(一)及时报告(食品安全科负责)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相关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知悉事故并经初步核实后1 小时内,按有关规定向当地政府、食药监督、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二)立即抢救(医务室负责)

 

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到有急救能力的医疗机构抢救(特殊紧急情况首先拨打附近卫生院、120 急救中心)。积极做好中毒人员的就医陪护工作,及时联系家属,如实向家属阐述事故经过,并认真做好家属的工作,争取家属的配合、谅解。

(三)保护现场(餐厅经理负责)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并提供留样食物。

(四)配合调查(食品安全科、餐厅监管及餐厅经理负责)

 

配合食药监督、卫生疾控等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五)善后处理(主管领导负责)

  1. 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作出处理。

  2. 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超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

杜绝先上岗后体检的事情发生。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五、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学校公共疫情应急预案

 

我校公共疫情应急预案针对对象为:突发传染性疾病流行、突发师生意外伤害事件、突发食物中毒事件、突发医疗事故、突发急性病例。

一、突发传染性疾病流行应急预案

 

(一)我校师生中发现传染性疾病流行时,必须按照国家传染病防治分类指导逐级上报,并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对疾病的性质、流行趋势做出迅速判断。

(二)我校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发现传染性疾病流行时,不得带病上学、上班。排除传染病后需经医院诊断并凭医院出具的化验证明,经校医务室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方可上班上课。

(三)在学校发现学生有传染病症状,应立即送往医院检查,住校生要住进隔离室,并报告学生家长。并交由学生家长陪护。

(四)建立隔离室。学生宿舍要长设隔离室。平时不准安排学生住宿。一旦疫情发生,教学楼可根据情况临时设置隔离室,必要时,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以防止疫情扩散。病人以及陪护人员都要戴口罩、手套。

(五)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同事前往探望。

 

(六)如发生传染病烈性感染,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班级或所在办公室, 暂停学校一切活动。停止校内人员相互往来和与外界往来,等待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的处理意见。

(七)学校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教室、学生寝室、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

(八)疫情调查。学校密切配合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宿舍成员、同事、同学进行随访,了解传染病流行的原因。

(九)宣传教育。校园发现传染病人,且人数较多,有扩大的趋势时,学校领导要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十)档案建设。对传染病流行情况,包括发病的时间、姓名、班级、症状、病程以及所采取的各项防治措施,校医务室和有关部门都要有详细记录,并归类存档。

二、突发师生意外伤害事件应急预案

 

(一)突发师生意外伤害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积极组织抢救并向学校领导报告。

(二)立即拨打 120 急救电话并及时将受伤害者送当地医疗条件较好的医疗机构实施抢救。

(三)及时通知家属或其他监护人。

 

(四)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五)及时发布正确的信息,消除误解和谣传。

 

(六)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师生的思想疏导工作,消除不良影响。

 

三、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一)突发食物中毒事件时第一时间指导停止食物供应。

(二)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食物留样采集、保管。

 

(三)立即通知并配合相关医疗、防疫机构进行必要的救治。

 

(四)对五人以上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四、突发医疗事故应急预案

 

(一)突发医疗事故要及时向当地条件较好的医疗机构寻求帮助。

 

(二)及时向学校相关领导报告情况。

 

(三)做好相关处方病历、档案、医疗器械、使用药品的保管。

 

(四)如实报告医疗、处置过程。

 

(五)及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寻求配合。

 

(六)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五、突发急性病例应急预案

 

(一)突发急性病例要及时向当地条件较好的医疗机构寻求帮助。

 

(二)及时向学校相关领导报告情况。

 

(三)认真做好医疗、处置过程记录。

 

(四)及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寻求配合。

 

(五)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超市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教学,满足全校师生员工生活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服从学校领导,遵守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二、热情待客,买卖公平,提倡文明用语、微笑服务,顾客至上。服务中不

能厚此薄彼。

 

三、货架商品齐整,摆放合理,码放整齐,标价准确、醒目,做到商品干净、卫生、新鲜。

四、取货迅速,核价准确;刷卡迅捷,畅收畅付,如有差错,要及时纠正。不准私自变动商品价格,不准出售人情商品。

五、及时上货,不准缺货,及时做好缺货商品记录,提前做好商品购货计划表,并及时交购货员购进。

六、接货时要认真核对商品名称、规格、价格、数量、质量、生产日期、保质期。

七、所进货物要妥善保管,防止鼠咬、霉变、被盗、防潮防火。如有损失, 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八、特殊情况须经领导同意后方可收取现金,但须当天交财务室,不得过夜。否则,要给予严重处理。

九、上班期间不准串岗、干私活。不准和顾客闲谈、开玩笑、起混号,更不准有不文明行为。

十、每日帐目要清楚。半月一盘点,月底结算。做到帐物相符、账账相符,


50

无物有钱。出现差错,按价赔偿。

 

十一、认真学习商品知识和服务技能,提高自身素质,做一个出色的营业员。十二、着装上岗,讲究个人卫生。超市室内外经常保持清洁,无卫生死角。

卫生管理制度

一、工作人员参加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

 

二、保持仪容仪表整洁,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

三、上班前及接触不洁物品后,用肥皂流水洗手。工作时,不准挠头、挖耳、抠鼻,不准对着食物打喷嚏、咳嗽。

四、保持室内清洁,柜台、冰箱(柜)、货物等物品清洁责任到人,每天做到三擦。地面每天坚持三扫三拖,及时清除地面垃圾。室内严禁吸烟。

五、垃圾入箱关盖并及时清除,清洁用具(桶、盆、扫帚、拖把等)定位摆放。

六、采购食品时,必须查看供应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等资料并复印存档,严禁采购腐败、变质、过期及三无(无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持期)食品。

七、每周对库房内的物品进行检查,发现变质、破损、过期等物品,要立即进行处理。

八、严禁食品与非食品混放,售卖、库存的物品隔墙(大于 30 厘米)、离

 

地(大于 20 厘米)保存。有良好的防潮、防蝇、防鼠、防虫蛀措施。

 

九、严格控制库房内的温度,保证通风良好,防止库存物品腐烂变质。

 

十、库房内严禁存放任何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污染物品,禁止存放私人物品及从事与库房贮藏无关的活动。

十一、食品冷藏、冷冻贮藏的温度要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要求,冰箱(柜)

设外显式温度计,以便于对其内部温度的监测。

 

十二、食品在冰箱(柜)内贮藏时,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售时遵循“先进先售”的原则,变质和过期应及时清除。

十三、用于冷藏(冻)食品的冰箱(柜),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护,以确保其温度达到要求。

十四、每周定期进行一次大扫除。

 

十五、超市负责人为卫生管理责任人,要不定期地对所在超市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保持清洁卫生。

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一、加强工作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 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二、保障工作场所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 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工作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四、工作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五、工作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六、加强工作场所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工作场所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七、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湖北健康职业学院超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自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结果

整改措施

 

人员形象与组织纪律

员工个人精神面貌形象:着装得体

 

大方,不穿拖鞋上岗;

 

 

无聚堆闲聊、不接待或不及时接待

 

顾客、接待顾客冷淡,不热情;

 

 

上岗不迟到、早退,工作期间不缺

 

岗,有请、销假手续;

 

 

 

 

 

 

环境卫生

地面、通道、堆头目视无杂物、纸

 

屑、灰尘、污印、积水;

 

 

货架层、展示柜、干净整洁,无污

 

渍,手摸无灰尘;

 

 

空调、冰箱、冰柜、收银设备等目

 

视无污渍,手摸无灰尘;

 

 

 

 

 

 

商品陈列

商品摆放有序,无空的区域,丰满整齐,遵循“先进先出”原则,方便顾

客拿取;

 

 

散装食品标识齐全:包括食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保

存条件等;

 

 

 

 

 

 

 

 

 

 

 

 

 

 

 

 

 

 

 

 

安全隐患

无过期、三无商品,保质期应在规

 

定的时间内;

 

 

裸露食品:直接入口食品必须设有

 

防尘罩;

 

 

散装食品标识齐全:包括食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保

存条件等;

 

 

无过期商品或损坏商品长期滞留

 

现象;

 

 

电线、网线是否捆扎起来或套上

 

PVC 管;电线槽横平竖直、固定、安全

 

 

 

 

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指针是否

 

在有效范围内;具体数量有多少。

 

 

 

主管领导:              自查人: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理发室卫生管理制度

 

一、理发室内的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合格证明方能从事本职工作。

 

二、理发室环境保持整洁、明亮、舒适;地面无头发、纸屑和垃圾,并有专门容器存放。

三、理发室应设有专职或兼职消毒人员,经常打扫室外卫生,做到地面干净, 门窗洁净。工作室内经常消毒,包括地面及桌椅板凳,保持墙壁及镜面干净。

四、理发室内应有卫生消毒设施或消毒间。

 

五、理发用大小围巾要经常清洗更换,脸巾应清洁,每客用后应及时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六、理发工具用后应消毒,及时做好消毒记录。清洗消毒后工具应分类存放。七、对患有头癣等皮肤传染病的顾客要有专用的理发工具,并有明显标志,

用后及时消毒,并单独存放。

 

八、洗涤及其他化妆用品要质量合格,不得使用“三无”产品。

理发室消毒制度

 

一、理发室内的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合格证明方能从事本职工作。

 

二、理发室环境保持整洁、明亮、舒适;地面无头发、纸屑和垃圾,并有专门容器存放。

三、理发室应设有专职或兼职消毒人员。 四、理发室内应有卫生消毒设施或消毒间。

五、理发用大小围巾要经常清洗更换,脸巾应清洁,每客用后应及时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六、理发工具用后应消毒,及时做好消毒记录。清洗消毒后的工具应分类存放。

七、对患有头癣等皮肤传染病的顾客要有专用的理发工具,并有明显标志, 用后及时消毒,并单独存放。

公共卫生用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

 

一、专人负责采购,采购人员要掌握相关卫生法规标准,并按要求进行采购。二、采购的物品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法规规定。禁止采购“三无”产

品、假冒伪劣,采购物品应做好记录,便于溯源。

 

三、客用化妆品索证时,应向供货方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生产许可证及产品近期检验报告的影印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归档存放。

四、购买消毒产品或洗洁产品时,应向供货方索取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和检验报告复印件。

公共卫生库房管理制度

 

一、采购的物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产品名称、卫生许可证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

二、物品的储藏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并定期检查,及时清理过期物品。三、公共用品用具储藏间应保持通风和清洁,无鼠害、苍蝇、蟑螂等病媒生

物及霉斑,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私人物品。

 

四、不同物品应分类、分架存放,物品距墙壁、地面均应在 10 厘米以上。棉织品宜存放于储藏柜中。

五、有毒有害物品应有专间或专柜存放,上锁、专人管理,并有物品使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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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及个人卫生制度

 

一、公共场所内的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健康合格证明”不得涂改、伪造、转让、倒卖。

二、从业人员应当按规定参加卫生知识培训,掌握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基本卫生知识和卫生操作技能,并通过考核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三、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每两年进行一次。

 

四、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进行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 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及佩戴饰物。

五、从业人员应有两套以上工作服。工作服应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卫生设施使用、维护和检查制度

 

一、建立卫生设施设备登记和管理档案。定期检查卫生设施设备完好率。保持卫生设施设备良好性能,并正常运转。

二、要建立工作日志或周志,记录每项卫生设施设备的使用、保养、故障维修和破损修复等情况。

三、严格执行操作程序,保持空调、二次供水和“三防”卫生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有问题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

四、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技术水平,管理好空调、二次供水和“三防”卫生设施设备,掌握运行和使用情况。

五、掌握空调、二次供水和“三防”卫生设施设备运转情况,做好日常维护工作,要勤检查、勤维护,维修和修复工作要及时到位。

六、卫生管理人员应每天进行卫生检查。七、各部门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

八、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一次卫生检查。九、各类检查应有检查记录。

十、发现严重问题应有改进及奖惩记录。

 

十一、检查公共场所各种设施、设备,损坏应及时维修并有记录,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环境卫生检查制度

 

一、保持室内清洁,柜台、冰箱(柜)、货物等物品清洁责任到人,每天做到三擦。地面每天坚持三扫三拖,及时清除地面垃圾。室内严禁吸烟。

二、垃圾入箱关盖并及时清除,清洁用具(桶、盆、扫帚、拖把等)定位摆放。

三、严格控制库房内的温度,保证通风良好,防止库存物品腐烂变质。

 

四、库房内严禁存放任何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污染物品,禁止存放私人物品及从事与库房贮藏无关的活动。

五、每周定期进行一次大扫除。对室内及场所周边进行彻底的打扫。

 

六、各岗位负责人为卫生、安全管理责任人,要不定期地对所在岗位的卫生、安全状况进行检查,保持清洁卫生。

公共场所禁烟制度

 

为减少吸烟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营造文明、健康的环境,特制定本禁烟制度。请严格遵守如下:

一、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及工作场所做到全面禁烟。

 

二、在室内公共场所及工作场所禁止摆放烟草制品及烟灰缸等烟具,保持本区城的整洁、卫生,不得发现烟头,烟盒等。

三、发现室内公共场所及工作场所有吸烟行为者,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劝阻或劝离。

四、不得在室内公共场所及工作场所设置吸烟点。

 

五、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和宣传方式宣传吸烟危害健康知识。

六、请大家自觉遵守该禁烟管理制度。

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

为及时调查、处理本单位的突发卫生事件,查清事件原因,减少对人体健康造成的损害,制定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防方案。

一、为防止危害健康的突发公共场所卫生事件的发生,建立本单位传染病防治组织和机构,明确组织分工和职责,健全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件的报告制度。

二、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传染病防

治工作。消除各种传染性疾病和其他有碍公共场所传染性疾病对人体的危害。

       三、当公共场所发生以下突发公共场所卫生事件时,应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场

所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单位负责人及卫生负责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生活饮用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介水传染病的流行和中毒。

(二)公共用品用具和卫生设施遭受污染所致的传染性疾病和皮肤病。

(三)因使用化妆品所致的毁容、脱发及皮肤病(包括过敏性皮炎及各种皮肤损伤)。

(四)意外事故所致的:氯气中毒、C0 中毒(包括煤气中毒)、C02 中毒、红眼病等事件。

(五)室内空气不符合卫生标准所致的虚脱休克。

 

   四、发生卫生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停止相应的经营活动,及时抢救中毒人员(事件病人),并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

   五、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现场

事故调查,控制事故蔓延。

 

   六、卫生突发事件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撰写本单位事件总结报告, 并上报有关单位和存档备案。

生活用水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坚持每天清扫水房卫生,保持工作环境整洁。

 

(二)每天清扫蓄水池周围卫生,保持蓄水池周围环境清洁。

 

(三)要时常检查供水设施周围有无污染物,如发现应立即消除并及时消毒。

 

(四)水房间内严禁堆放杂物。

 

(五)水房间内严禁饲养宠物和植物。

 

(六)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水房及消毒间。

 

二、供管水人员上岗制度

 

(一)必须持有《健康体检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二)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体检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三)体检时发现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有碍公共卫生疾病的,应立即告知领导调离本岗位。

三、供水卫生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供水管理法规。

 

(二)认真执行供水卫生管理制度,每天清扫水房及蓄水池周围卫生,保持工作环垅清洁整齐。

(三)供水操作人员健旅证到期,要及时进行体检、培训、换证。如发现供水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

及有碍公共卫生疾病的,应立即告知领导调离本岗位。

 

(四)要认真执行水池清洗管理制度,严格监督清洗情况,并检查清洗人员有无健康证明。

(五)每日要按时做好两次水质检测工作,余氯低于 0.05mg/L 要及时加消毒药,并做好记录。

(六)购买涉水材料时,要索取卫生许可批件。

 

(七)检修生活水设施时,严禁使用卫生不合格产品,以防水污染,井做好维修记录。

(八)要时常检查水箱通气孔网罩内有无破损情况,如有要及时更换修理。

 

(九)如发现意外水污染时,按饮用水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执行。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及时关闭相应供水阀门,并配合卫生部门调查,救治及其他工作。

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依据《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报告范围

 

(一)因自然灾害或人为因素使饮用水水源遭受污染。

 

(二)饮用水水质出现异常,影响饮用者正常生活。

 

(三)输配水管网破损或二次供水设施防护不严,使饮用水水质恶化。

 

(四)饮用水水质污染,造成介水传播疾病暴发流行或引起急慢性中毒事件。

 

(五)存在明显的污染源,并怀疑饮用水源或饮用水水质有可能受到污染。二、后勤部门应针对取水、输水、净水、蓄水和配水等可能发生污染的环节,

制订和落实防范措施,加强检查,严防污染事件发生。

 

三、当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时,供管水员须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以最快的方式向单位生活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小组领导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四、在水污染事故发生期间,应密切注意事态发展,及时进行采样水质检测。

生活饮用水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要求,为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学校饮用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学校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突发学校饮用水突发污染卫生事故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一)普及各类发生在学校饮用水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完善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具体措施

(一)提高意识、预防为主

宣传普及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饮用水,做好每年两次水处理设备的检测和检修,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二)统一领导、依法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学校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三)快速应急、及时处理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严格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应急,及时处理。

三、组织管理

饮用水污染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及分工

组              长:霍振山(副校长)

负责应急处理的指挥协调工作副组长:洪抗(总务处长)

负责污染情况的报告工作

成              员:张豪强(总务处副处长)、王洋(学生处处长)、

联合税务吴延良(供水负责人)等负责污染情况的报告和饮用水的切换工作。各单位负责协助校领导做好突发事故的善后工作,同时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稳定学生。

(一)报告制度

校园水源一旦受到污染,由洪抗(总务处处长)及时向领导小组负责人汇报。同时负责向市卫生局和疾控中心报告。

(二)现场保护和水源处理

保护好水源现场,请市疾控中心及时提取水样。将污染水源彻底放尽,停止饮用。

(三)指挥协调

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指挥协调工作,协调做好校区水源污染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突发事故的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学校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饮用水卫生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加强饮用水卫生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 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饮用水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 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广播站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检测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饮用水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各项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饮用水污染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学校卫生室,具体负责突发饮用水污染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各班辅导员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 定期学习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等,熟悉突发饮用水卫生

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饮用水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生活饮用水送检与自检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依据《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1. 市政供水学校每年送水样监测 1 次;

二、水质必须送当地疾控中心或有监测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检测合格后, 方可继续使用。

三、水质检测结果,要及时在单位公开栏里公开,并接收大家监督,确保让大家喝上“放心水”和“满意水”。

四、水质监测发现严重的水质和健康危害问题,应当及时向辖区教育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进行配合调查处理,查找原因,并采取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五、学校应配备余氯检测仪,定期对本校食堂、教学楼、学生宿舍的生活饮用水进行余氯监测,发现余氯不正常,要向供水单位反应,及时查找原因,解决存在的隐患。

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依据《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执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坚持灭“四害”等病媒生物防治的常规工作,确保我校师生的饮水安全。

二、学校学生生活饮用水及自备水源,应经市疾控中心水源水质监测合格后, 方可作为供水水源。加强对水源地防护,落实相应的水源保护措施,水源 50 米以内不许存在污染源。水井要设有井盖,加固上锁,设专人定时供水。二次供水蓄水池要加盖、加锁,溢水口要加设网罩。

三、对学校饮用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供水设施的完好正常使用。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学校的自来水供水蓄水池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清洗,每年至少采水样送市疾控中心检测一次。师生的饮水机由供水方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两月一次,并做好定期清洗消毒记录。所用的净水剂和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有关规定。经常观察饮水设施内外部的卫生和水质情况,及时清除污垢,保证师生饮用水的干净和卫生。

四、从事二次供水蓄水池和饮水机清洗消毒人员应持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并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五、师生直接饮用的桶装水必须是标有生产日期和QS 认证标志的,并每月向供水方索取检验报告,以确保广大师生用上安全、放心的纯净水。

六、学校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栏,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七、注意安全、节约用电。当天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房间所有电源,包括饮水机电源。严禁学生自行拆卸饮水机,如有故障及时到总务(后勤)处更换。

八、饮用水管理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型肝炎、活动型肺结核以及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不得从事饮用水管理工作。

九、学校应制定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并自觉接受当地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十、供水设施指定专人管理,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并做到持证上岗。

十一、每天对供水设施进行巡查和水质余氯测定,有记录备查,并做好环境清洁工作。

十二、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工作,由卫生管理人员或委托专业清洗队伍进行, 每年清洗消毒1-2 次,清洗消毒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并做好水质检测,水质必须送当地疾控中心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抽样监测,确保水质卫生安全。

十三、严格控制水质消毒效果,保证水质余氯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并做好消毒登记工作。

十四、积极、主动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对本单位供水管理的监督,对管理人员

违反供水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接受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湖北健康职业学院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湖北健康职业学院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照咸宁市城乡居民标准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6〕 20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7] 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医疗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确保学生有更多地获得感。

第三条坚持“筹资互助共济、费用共同分担”,保障在校生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

第四条 坚持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适度、略有结余”,实现制度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 坚持与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精准扶贫等制度和政策相衔接,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湖北职业学院学生不能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不得重复享受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第二章   基金筹集

第六条 筹资方式。在校生医保基金按照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筹集。

第七条 筹资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筹资政策,学生按照统一筹资标准缴纳个人医保费。

第八条 参保缴费。

(一)在校大(中专)学生,缴费期为当年9月1日至11 月30日,待遇享受时间为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第九条 资助缴费。对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 障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精 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 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所需个人缴费 资金给予全额资助。

按规定享受资助政策的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所需个人缴费资金,由相应的职能部门负责落实。同一人员同时符合多种资助缴费政策时,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予以资助,不得重复资助。

第三章  保障待遇

第十条 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一)待遇标准。普通门诊统筹限二级及以下定 点医疗机构就诊结算,年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00元,日基金支付限额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分别为25元和15元,基金支付比 例为50%。年度累计起付标准50元,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乡镇 (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 服务站、诊所)不设起付标准。

(二)一般诊疗费补助。一般诊疗费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 金支付范围,补助金额计入普通门诊统筹支付限额。实行基本 药物制度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一般诊疗费补助。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日门诊人次刷卡金额(含一般诊疗费)分别达到45元(含)和 25元(含)的,一般诊疗费日限额补助7元和4元。日门诊人次刷卡金额未达到上述标准的,不计算一般诊疗费补助。

第十一条  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参保学生患有以下慢性病,可申报享受慢性病门诊医疗待 遇。门诊特殊慢性病实行分类管理,分为I类病种和II类病种。

I类病种:根据具体病种病情、疗程用药量计算,由县(市、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基金收支结余情况确定 具体配额标准,年基金最高支付限额9000元,基金支付比例 75%,超过年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纳入住院统筹管理。病种:各 类恶性肿瘤、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肾功能衰竭期、失代偿 期)、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 病、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症、慢 性重型肝炎(抗病毒治疗、肝纤维化)、重性精神病、高血压 (极高危)、糖尿病(合并症)、心脏、脑、大血管介入支架 (搭桥)术后、慢性骨髓炎、类风湿关节炎、重症肌无力、地 中海贫血、系统硬化症、罕见病共20个病种。

II类病种:实行年定额配额补助,年基金支付限额1200元, 基金支付比例75%。病种:II级高血压、II型糖尿病、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强直性脊柱炎、风湿性心脏病、慢性肺源性 心脏病、冠心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肺结核共11个病种。具体病种准入标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 住院待遇。

(一)住院起付标准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上上年度各级医 疗机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均住院费用10%左右的比例确定,分别为:市内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 务机构,下同)200元,二级综合医疗机构600元,二级专科医 疗机构400元,三级综合医疗机构1000元,三级专科医疗机构 800元,转市外医疗机构1200元。

学生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两次及以上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减半。一级医疗机构不执行起付标准减半政策。

(二)起付标准以上的住院合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支付 比例分别为:市内一级医疗机构85%,二级综合及专科医疗机构 70%,三级综合及专科医疗机构60%,转市外医疗机构55%。

(三)住院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 基金收支情况、医疗机构等级和医疗机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均住院费用水平适时进行调整。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用纳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第十三条 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待遇政策倾斜。对特困供养 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群体取消住院起付标准,合规医疗费用基本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各档次提高10%。大病保险住院起付标准减半,大病保险基金支付比例各档次提高5%。

第十四条 关系接续。学生医保关系由异地转入的, 从原参保地转出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符合政策规定从城镇职工医保转入城乡居民医保的,在城镇职工医保缴费(年度无欠费)期满次月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按上述规定时间办理转入参保缴费手续的,从缴费之日(以缴费凭证日期为准)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未按上述规定时间办理转 入缴费手续,从参保缴费的第四个月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参保城乡居民未按规定时间参保缴费的,未缴费期间和待遇等待期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第十五条 除外责任。参保学生由于下列原因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五)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以及医疗服务设 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目录范围的;

(六)国家、省有关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不予报销的费用

第十六条  学生医保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按上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确定,且不低于12万元。

第四章  医保管理

第十七条  目录管理。

(一)符合《湖北省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 保险药品目录》、《湖北省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诊疗目录、医疗 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目录》、《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生 育保险部分支付费用的医用材料目录》(以下简称“三个目录”) 的医保费用,纳入学生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并落实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学生医保基金支付下列医保“三个目录”内医 疗费用的,先由个人按比例自费支付,再按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和住院待遇的规定执行。个人自费比例为:

1. 使用乙类药品和血液制品的医疗费用分别为10%和30%;

使用乙类诊疗项目的医疗费用10%;

使用综合医疗服务类医用材料,不分国产、进口统一为 10%,使用其它类医用材料国产15%、进口 30%。

第十八条 改革支付方式。深化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 坚持“总额预算、过程管理、超支分担、结余留用”的原则, 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考核评估、风险分担及奖励约束机制,促进医疗机构主动控制医疗费用。推进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改革,探索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付费和针对慢性病患者的按人头打包付费,切实发挥医保支付方式规范、引导、激励和约束医疗服务行为的积极作用,推进医疗、医保、医药的“三医联动”, 促进健康中国建设。

第十九条 创新管理机制。

(一)转院转诊医保管理。参保学生因病情需要转往统筹地区外就诊,原则上实行逐级转院转诊,凭当地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院单,或凭学生近期相关医疗诊断文书, 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院转诊手续。转往市外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合规医疗费用个人自费10%,凭个人《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转往市外非定点医疗机构和没有办理转院转诊 手续自行外出住院的合规医疗费用个人自费20%,原则上在出院 后30日内,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报销。

(二)强化医保服务监督。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估制度, 组建医疗保险评鉴专家委员会,独立开展医保服务监督评估工作;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公示制度、医保服务学生满意度调查制度,完善医疗保险监督机制。

第五章 保障实施

第二十条 加强组织领导。总务处负责组织做好学校学生参保登记、负责督促学校做好学生参保登记缴费工作;学生处负责认定困难对象,落实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等困难学生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 做好医疗救助工作,加强医疗救助与学生医保、大病保险的有效衔接;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依据国家、省相关规定和本办法相关条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就学生医保经办业务规程、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和医保费用结算办法等内 容,制定具体办法。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总务处膳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大学生医疗保险办公室工作流程

由各学生处提供以班级为单位的医保缴费名单(一式两份)及金额上报学校财务处。

 

财务处开具的缴费收据及缴费名单上报至医疗保险办公室


医疗保险办公室对学生处提供的实际缴费人数及金额进行整理、汇总, 并与财务处核对最终的缴费金额、人数。

 

与财务处核对信息无误,双方签字确认后,上报主管领导


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把参保学生缴费名单上报咸宁市医保中心,同时递交财务处备案、存档。

 

拟定关于将学生参加医疗保险的款项汇至咸宁市医保中心的签呈


会签完毕后,由财务处负责将参保款汇至市医保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由校医疗保险办公室持缴费单到市医保中心核实并办理好参保手续



结核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学校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有效防范学校结核病疫情的传播流行,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学校结核病防范防控工作规范》(2017 版)、《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学校结冬季核病防范防控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精神,为了及时、有效预防控制结核病的传播,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防止结核病重大疫情在我校的传播、蔓延, 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稳定和正常的教学秩序,结合本校实际情况, 按照“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体要求

结核病重在防控。学校防控工作由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总负责,将结核病防控纳入学校工作计划,进行总体部暑和对突发事件处置的统一领导;在防控工作中,建立信息交流沟通的联动机制,落实层层责任制,依法开展各项预防控制工作,齐抓共管,群防群控,形成合力。力争达到结核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及时隔离治疗,早管理传染源,防止疫情扩散。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结核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霍振山

 

组员:王洋 张子熙 洪抗  张豪强  蒋亚丽  各系部负责人

 

结核病防控办公室设在校医务室。

 

三、职责分工

 

组长:总体负责,根据教育行政部门部署,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导下, 将防控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

组员:负责落实本院系结核病防控工作及信息通报。

收集各系部结核病防控工作的信息,健康宣教;负责对通过各种途径发现的结核疑似病例进行排查,经校领导商议后及时上报市结核病防治所。

结核病疫情报告人:张豪强

 

四、防控措施

 

(一)结核病常规预防措施

  1. 开展结核病健康宣教

通过健康教育课、宣传展板、宣传窗及专题讲座、播放影像制品,利用网络、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在校学生进行有关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对结核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消除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

  1. 定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建良好的学校卫生环境

由校学生处和总务处负责定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清洁卫生大扫除,消除卫生死角。特别要做好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食堂、超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保洁和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建立健全检查督促机制。

  1. 落实学校健康体检、建立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制度、引导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增强体质。

  2. 由校医务室负责按有关规定将结核病筛查项目纳入学校新生入学体检和在校学生每年进行一次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校医务室负责通过健康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于通过学校健康体检发现的疑似结核病病例,校医务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告知患者所在院系领导并按规定上报上级卫生部门,疑似结核病人所在院系领导应负责督促疑似结核病患者迅速到结核病专科医疗机构检查确诊,并将诊治结果信息反馈校医务室负责人。

  3. 各系部应建立健全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制度辅导员应及时了解并记录学生的缺课原因,填写《湖北健康职业学院晨检/因病缺课追踪发现可疑症状者/疑似肺结核患者排查登记表》如怀疑为肺结核,应当及时报告学校医务室,辅导员及医务室共同负责追踪了解学生的诊断和治疗情况。

  4. 由公共教学部负责利用学校现有场地、器材有计划地组织引导学生开展各种球类、田径类健身运动,增强学生体质,减少疾病发生。

  5. ,加强疫情监测及报告

坚持“预防为先,关口前移”的原则,加强监测,超前部署防控工作,早期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病人或疑似病人。落实由班级辅导员负责的晨检工作,重点了解每名学生是否具有咳嗽、咳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应及时报告学校医务室并督促其尽快就医。

对通过健康体检、各院系信息反馈等途径发现的结核病疑似病例,校医务室应当及时通知学生所在院系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疑似患者转所在地结核病专科医疗机构确诊治疗。

建立健全校内有关部门之间、学校与家长之间、学校与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之间的联系机制,明确具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学校结核病散发病例管理措施。

学校结核病散发病例是指在学校学生中发现结核病确诊病例,但未达到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别。应当在强化各项常规预防措施的同时,采取以病例管理为主的防控措施,严防结核病在校园内传播。

(二)做好病例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1. 加强晨检及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工作

密切关注与确诊病例同班级、同宿舍学生的健康状况,及时填写《学校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疑似患者报告转诊/推荐登记表》。

  1. 对患者的管理及对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工作

  2. 休学管理及追踪

    根据结核病防治机构的休学诊断证明,学校对患结核病的学生采取休学管理。休学学生可住院或居家隔离治疗,并接受结核病防治机构的管理。对已确诊的结核病例,由各院系及时通报校医务室,并做好结核病例的追踪管理工作。

    1. 复学管理 患病学生经规范治疗康复并取得县级及以上结核病防治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痊愈证明后,方可复学。

    2. 协助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不需休学的结核病病例的管理,对经结核病防治机构诊断不具传染性、不需休学的学生结核病病例,院系辅导员应当协助结核病防治机构督促患者按时服药,并督促患者定期到结核病防治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随访复查。校医务室和各院系均有义务协助结核病防治机构对结核病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无异常的学生可正常上课,密切接触者应对自身健康状况进行密切自我观察。一旦出现咳嗽、咳痰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应当及时到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并将诊治结果报告校医务室负责人。

    3. 确诊活动性肺结核或结核性胸膜炎病例少于 3 例、涂阴肺结核:由校医务室负责立即对其密切接触者(同班、同寝室)进行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筛查。校医务室要做好医院职工的自身防护工作和医院内的消毒工作,避免发生院内感染造成病情扩散。

    4. 确诊活动性肺结核或结核性胸膜炎病例少于 3 例、涂阳肺结核:对其密切接触者(同班、同寝室)进行结核可疑症状者筛查,填写《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一览表》并由结防机构对负责对患者同寝室学生进行 PPD 试验。校医务室协同院系组织所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和PPD 强阳性学生到当地结防机构接受检查。

    5. 确诊活动性肺结核或结核性胸膜炎病例多于 3 例(含 3 例):由医院负责人报告当地结防机构,校医务室和患者所在院系共同负责协助结防机构进一步处理。

    (三)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

    1. 学校在同一学期内发生 10 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结核病病例,或出现结核病死亡病例时,应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学校应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预案进行处置,在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的指导下,落实上述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疫情监测、密切接触者筛查、病例治疗管理、环境消毒、健康教育等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危害和影响。

     

    1. 强化开展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防治结核病知识的健康教育工作,及时消除其恐慌心理。

    2. 由各院系负责每日晨检、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工作,要落实到位,并将信息及时反馈到校医务室,由校医务室负责信息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市结防机构。

    3. 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现场调查、密切接触者筛查以及确诊病例的治疗管理等工作。

    4. 加强学校环境卫生、公共场所通风等措施,并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场所的消毒工作。

    5. 落实医疗卫生部门要求的其他防控措施。对防控不力,出现漏防漏控现象的单位(个人)实行责任追究。对瞒报、知情不报的单位(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导致严重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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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有效处置校园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降低卫生突发事件的危害,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和确保学校的稳定,保障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公共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一)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二)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

    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学校突发共公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1.快速反应

    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 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卫生工作领导机构及职责: 

    组长:霍振山

    组员:各单位负责人  各系部主任 

    报 告 人:洪抗

    责任:建立相关制度、检查、记载报告,督促做好相应工作。2.机构设置

    办公地点:学校办公室

    基本职责分 工:为便于及时有效、迅速控制和处置公共卫生事件,办公室在主任的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分工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迅速做出反应,并控制和有效处置。

    (三)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及措施

    1. 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校内发生 5 人以上集体食物中毒事件,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1)报告程序

    ①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应职能组,领导小组成员在第一时间报告主任并报告市卫生疾控中心。

    ②学校同时报告当地政府、直管教育局。

    ③1 小时内向教育局专报信息。

    ④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2)处置措施

    ①学校报告人以最快速度组织人员将中毒人员送往医院救治,或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拨打“110”请求救助。

    ②由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立即封存现有食物,并向防疾部门和疾控中心、医院及时提供食物样品,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

    ③严重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迅速建立抢救指挥机构,机构由政府、教育局、学校领导、卫生防疾和疾控中心等部门人员组成。可分设现场指挥组、事件调查组、防护组、接待组、后勤保障组,分工负责,高效处置。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救治秩序。

    ④迅速开展调查,及时发现食用有毒食品的学生,同时迅速开展心理干预, 集中进行有关卫生知识的宣传,正确判断和表述中毒症状,防止学生出现集体性癔症。

    ⑤配合卫生防疫、疾控中心等部门的调查。(3)注意事项

    稳定师生情绪,全体教职工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更不得进行渲染和夸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若家长来校探视,由学校领导和各班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稳定和心理舒缓工作。

    事故发生后,可以采取校门口电子屏幕公告等形式,及时向外公布事故真相和处理的进展情况,避免造成混乱。

    1. 突发传染性疾病事件

    ⑴报告程序

    ①学校发生突发传染病,在第一时间报告卫生防疫、疾控中心等部门和有关医院。

    ②学校同时报告县委、政府和县教育局。

    ③1 小时内向县教育局专报信息。

    ④2 小时内向省教育厅专报信息。

    ⑵处置措施

    ①发现疫情立即向防疫部门、疾控中心、医院、政府和教育部门报告。

    ②立即封闭疫点,及时隔离发病人员,保持接触人员的相对封闭,以免疫情扩大。

    ③积极配合卫生防疫、疾控中心等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④在校卫生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的指挥下,组织应急小组,统一指挥和协调救助工作。

    ⑤在卫生防疫、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公共场所和宿舍、教室进行全面消毒, 指导师生服用预防药品。

    ⑥班级发病人数或学校发病人数超过三分之一时,在确保传染不扩散的情况下,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可采取有效措施和调整教学工作和秩序。

    ⑶注意事项

    ①稳定师生情绪,积极开展预防知识的宣传,落实各项预防措施。要实事求是地向师生讲清传染病的发病情况,不得渲染与夸大,以确保学校的稳定。

    ②要及时与家长沟通,得到家长的支持和配合。

    ③要维护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④事件发生后,可用公告等形式及时向外公布事件真相和处理的进展情况。避免造成混乱。

    1. 一般卫生突发事件

    校内发生师生突发疫病(包括正常疾病),病情轻者可让师生到医院看病治疗,较重者,辅导员协同有关人员组织护送到就近医院诊治,并根据情况负责通知家长、转院等工作,不得延误治疗时间。

    在教学工作中突发的伤害、突发疾病,任课教师负责处理、报告相关机构和斑主任,并协同迅速有效处置,不得延误治疗时间。

    (四)工作要求

     

    1.分工明确,要高度重视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全体师生员工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充分认识其重要性,要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意识,增强责任感。

    2.要把处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工作作为稳定大局,防范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狠抓落实,严格按照方案,落实防控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3.各有关人员要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范围加强监管,发现迹象,可疑点,立即报告值班领导,以便果断处理。

                 4.办公室要加强情报信息的收集工作,及时发现各种带有预警性和苗头信息,密切掌握,及时汇报。

                 5.责任区人员要做好重点区域部位的监管工作,防止发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

    (五)善后工作

    1. 校园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认真做好恢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等,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

    2. 对在预防处置校园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表现突出或有特殊贡献的个人,组织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在预防、处置校园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中,各组织职能任务分工,划清权限职责,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予相应处分。突发事件发生后,对因未能落实预案有关要求造成损失和影响的要按职能任务分工,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在善后处理工作中,玩忽职守,隐瞒、缓报、谎报或逃避责任者,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者以及其他不利于预防和处理工作者,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四、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当地政府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我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三)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的科学防病能力。

    (四)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早期症状表现的学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五)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教室、食堂、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六)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五、突发事件预防

    (一)学校要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 及时消除卫生隐患。

    (二)增加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 饮用水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并做到及时清洗饮水器。

     

    1.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培训合格后上岗并注意个人卫生。

     

    1. 食品贮存必须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人、专锁、专保管责任制, 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2. 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1.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食堂卫生、教室卫生、宿舍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1. 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完成计划免疫任务。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病抗病能力

     

    1. 按照教育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 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电视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及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 进行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 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六、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指定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所属区域的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实行 24 小组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各部门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医疗中心及其他有关部门应立即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学校报告。

    1.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2. 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 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七、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1. 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二级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2. 检查疫情发生地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3)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

    体活动要进行控制。

    1. 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

    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 工作。

    1. 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

    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 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 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 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 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4. 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5. 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

    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 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 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

    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1. 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活动。学校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学术活动和会议的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

    2. 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厕所等场所在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3. 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 校内疫情校内若发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报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为切实加强学校卫生安全工作,强化学校的卫生与安全意识,学校对发生的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等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制订切实有效的安全工作整改措施,做到警钟长鸣,努力减少并杜绝学校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一)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二)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四)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和生活环境。

    (五)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严格执行新生入学前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登记制度,提高学生疫苗接种率,防止疫苗相关性疾病的发生或流行。

    (六)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加工、运输、存储、使用、处理等环节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起突发事件。

    三、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一)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二)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四)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 不断增强体质。

    四、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指定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区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 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 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医务室及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 2 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1. 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 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情况。

    湖北健康职业学院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卫生计生委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意见》要求,有效预防控制学校传染病,维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 版)等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学校成立传染防控工作为校长第一责任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霍振山

     

    成 员:各单位负责人  各系部负责人

    负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工作。

     

    二、防控目标

     

    切实加强我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应对准备,指导和规范学校传染病疫情的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其对师生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维护校园稳定。

    三、防控原则

     

    1. 联防联控,责任到人

    各部门要强化传染病管理,加强联防联控,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学校传染病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

    (二)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宣传普及学校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三)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学校传染病疫情和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四、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校各院系教学区及生活区等所有公共卫生区域防控传染病疫情应急工作。

    五、相关部门职责

     

    (一)人事处

     

    提供我校教师常规体检记录,并对体检表进行归档备查。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结核病检查方案(附件 1)。

    (二)学生处

     

    负责各系部成立传染病防控工作小组,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制定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制度,建立晨检记录、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记录(附件 2)、病愈返校证明查验记录(附件 3);加强师生对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学习增强疫情防范意识,熟练掌握疫情的各个环节要点,不断提高疫情应急能力。

    1. 完善学生因病请假追踪制度。及时追踪了解其患病情况,并要求家长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现学生身体健康状况有异常时,应及时带学生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诊。如怀疑为传染病,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和核实学生的患病情况。

    2.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建立传染病预防控制的健康教育制度,要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按照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根据传染病流行的季节特点,每学期至少集中开展 2 次以上的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3. 气温较低时要在课前和课间休息期间利用教室和走廊的窗户开窗换气,气温回暖后则要实行全日开窗的方式换气。要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专题讲座、板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宣传核心知识(附件 4),使学生了解常见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师生对结核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

    (三)总务处

     

    1. 按照规定做好教室、图书室、宿舍、食堂、超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消毒工作,并建立公共活动区域物品定期消毒记录(附件 5)及学校食堂公共用具的清洁和消毒记录等工作,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及学校食堂公共用具的清洁和消毒记录等工作,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

    2. 负责加强学校食堂饮食安全管理工作,减少生活用水、环境卫生和食品卫生的危害风险,清理整治供应单位食材和小包装食品的安全问题,制定科学合理措施制度,并按要求执行到位。负责按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校供水水源防护符合要求。配备专(兼) 职供水人员,保证二次供水蓄水设施定期(每年一次)清洗、消毒,建立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水污染应急处置预案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定期检查记录,按有关要求定期开展学生饮水监测工作。净水器、饮水机等供水设备是否有清洗、消毒、更换记录。由学生处(公寓科)进行配合。

    (四)医务室

     

    负责疑似传染病病例及病因排查登记记录,协助学生处对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及处理(附件 6);建立新生入校体检档案,并根据传染病流行的季节特点, 负责做好校园内健康教育宣传等工作,学生因病就医时,向学生讲解预防传染病的相关知识和要求,并要求辅导员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

    六、做好传染病疫情处置工作

     

    当发生传染聚集性发病、暴发或流行时,学校应及时向二级学院领导逐级报告情况,并依据应急预案和操作技术规范组织人员与疾控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开展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疫情监测、密切接触者筛查、病例治疗管理、环境消毒、健康教育等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危害和影响。

    七、联合督导和责任追究

     

    每年应组织开展至少 2 次传染病防控工作联合督导检查,强化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责任落实,对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不力、推卸责任、玩忽职守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造成学校传病流行或蔓廷等严重后果的,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望以上部门积极做好湖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开展的春季学校卫生迎检工作,将相关制度与记录执行到日常工作范围中。

    附件: 1.新生入学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结核病检查方案2.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宣传核心知识

    1. 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记录

     

    1. 病愈返校证明查验记录

     

    1. 公共活动区域物品定期消毒记录

     

    1. 密切接触者筛查及处理

    附件 1

     

    新生入学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结核病检查方案

     

    一、大学入学新生采用肺结核可疑症状筛查和胸部 X 光片检查,重点地区和重点学校也可同时开展结核菌素皮肤试验。

    二、教职员工健康体检中应包括胸部X 光片检查。

     

    对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结核菌素皮肤试验强阳性者、或胸部 X 光片检查异常者需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进一步检查。

    三、按有关规定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由具备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学校师生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档案。



    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宣传核心知识


    一、肺结核是长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慢性传染病; 二、肺结核主要通过呼吸道传播,人人都有可能被感染;

    三、咳嗽、咳痰 2 周以上,应当怀疑得了肺结核,要及时就诊;

     

    四、不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掩口鼻,戴口罩可以减少肺结核的传播; 五、规范全程治疗,绝大多数患者可以治愈,还可避免传染他人;

    六、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或被诊断为肺结核后,应当主动向学校报告,不隐瞒病情、不带病上课;

    七、养成勤开窗通风的习惯;

     

    八、保证充足的睡眠,合理膳食,加强体育锻炼,提高抵御疾病的能力。

     

    附件 3

    湖北健康职业学院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表

     

     

     

    /系

     

     

     

    病因

     

    请假时间

    确 诊 原因( 附诊

    断证明)

    治 疗地点

     

    治疗情

     

     

     

     

     

     

    时- 年

     

     

     

     

     

     

     

     

     

     

     

     

     

     

     

     

     

     

     

     

     

     

     

     

     

     

     

     

     

     

     

     

     

     

     

     

     

     

     

     

     

     

     

     

     

     

     

     

     

     

     

     

     

     

     

     

     

     

     

     

     

     

     

     

     

     

     

     

     

     

     

     

     

     

     

     

     

     

     

     

     

     

     

     

     

     

     

     

     

     

     

     

     

     

     

     

     

     

     

     

     

     

     

     

     

     

     

     

     

     

     

     

     

     

     

     

     

     

     

     

     

     

     



     湖北健康职业学院因病请假学生病愈返校查验证明登记表

     

     

     

    院/系

     

    姓名

    返 校时间

    请假

    时长

    是否有病愈证明( 标明医院、附

    医学证明)

     

     

     

     

     

     

     

     

     

     

     

     

     

     

     

     

     

     

     

     

     

     

     

     

     

     

     

     

     

     

     

     

     

     

     

     

     

     

     

     

     

     

     

     

     

     

     

     

     

     

     

     

     

     

     

     

     

     

     

     

     

     

     

     

     

     

     

     

     

     

     

     

     

     

     

     

     

     

     

     

     

     

     

     

     

     

     

     

     

     

     

     

     

     

     

     

     

     

     

     

     

     

     

     

     

     

     

     

     

     

     

     

     

     

     

     

     

     

     

     

     

     

     

     

     

     

     

     

     

     

     

     


    清 洗、消

    消 毒药品

    浓 度比例

    消毒

    方式

    毒人

    监督人

     

     

     

     

     

     

     

     

    公寓老师/保

     

     

     

     

     

     

     

     

     

     

     

     

     

     

     

     

     

     

     

     

     

     

     

     

     

     

     

     

     

     

     

     

     

     

     

     

     

     

     

     

     

     

     

     

     

     

     

     

     

     

     

     

     

     

     

     

     

     

     

     

     

     

     

     

     

     

     

     

     

     

     

     

     

     

     

     

     

     

     

     

     

     

     

     

     

     

     

     

     

     

     

     

     

     

     

     

     

     

     

     

     

     

     

     

     

     

     

     

     

     

     


     

    附 件 5 消毒区域:


    湖北健康职业学院公共活动区域物品定期清洗消毒记录

    附件 6

    密切接触者筛查及处理方案

     

    一、筛查范围判定

     

    肺结核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是指与肺结核病例直接接触的人员,主要包括同班师生、同宿舍同学。如果在同班、同宿舍师生筛查中新发现了 1 例及以上肺结核病例, 需将密切接触者筛查范围扩大至与病例同一教学楼和宿舍楼楼层的师生;同时,根据现场情况判定,也可适当扩大筛查范围。另外,要对与病例密切接触的家庭成员进行筛查。

    二、筛查方法

    (一)15 岁及以上的密切接触者,必须同时进行症状筛查、结核菌素皮肤试验和胸部X 光片检查,以便早期发现感染者和肺结核患者。

    (二)15 岁以下的密切接触者,应当先进行肺结核症状筛查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对肺结核可疑症状者以及结核菌素皮肤试验强阳性者开展胸部X 光片检查。对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结核菌素皮肤试验强阳性者、胸部X 光片异常者应当收集 3 份痰标本进行痰涂片和痰培养检查,培养阳性菌株进行菌种鉴定和药物敏感性试验。

    三、筛查后处理

    (一)对筛查发现的疑似肺结核患者转到属地的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确诊。

    (二)对密切接触者,要加强卫生宣教和随访观察。随访观察期间一旦出现肺结核的可疑症状,应当及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检查。

    (三)对筛查发现的胸部X 光片未见异常并且排除活动性肺结核,但结核菌素皮肤试验强阳性的密切接触者,在其知情、自愿的基础上可对其进行预防性服药干预;拒绝接受预防性服药干预者应在首次筛查后 3 月末、6 月末、12 月末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各进行一次胸部X 光片检查。



     

    膳食服务中心固定资产管理流程

    一、新增固定资产

    第一步: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填写《需要补充增加的设备清单》。

     

    第二步:由资产管理员对申请项目进行审核(是否为新增或补充资产),并出具相关报告上报主管领导。

    第三步:由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购买,转采购中心进行采购。

     

    第四步:购置后的固定资产由资产管理员、保管、部门负责人共同验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记录表》,上报主管领导审批。

    第五步:根据《固定资产验收记录表》更新其固定资产的相关信息。二、固定资产报损处置

    第一步:当固定资产破损时,使用部门应填写《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

     

    第二步:由资产管理员、维修技术人员、保管共同对固定资产报损情况进行核实后,在《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内填写调查意见,并签字确认。

    第三步:上报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处置。

     

    第四步:根据审批后的《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更新固定资产的相关信息。三、移交固定资产

    第一步:填写《固定资产移交申请表》。

     

    第二步:调入、调出部门负责人签字。 第三步:后勤处资产管理科认证签字。 第四步:上报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移交。

    第五步:根据《固定资产移交申请表》更新其固定资产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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