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健康职业学院后勤处工作规章制度
总务处工作职责
总务处长工作职责
为加强对总务处人员的管理,强化劳动纪律,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质量,树立良好形象,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经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工作职责:
严格执行集团、学校制度,坚持勤俭办学。
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计划,制订切实可行的总务处管理学期和学年工作计划,并做好学期和学年总结工作,编制年度预算。
总务处长主持工作会议,组织和领导总务处人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
负责督导执行学校规定的财物管理制度。
审批各项支出,坚持原则。理好财,管好家,保证教学供应。
全面掌握学校财产,及时做好设备的处置和增添工作。
在分管副校长领导下,主持处理基建的全面工作。
八、着重抓好生活,领导和督促食堂工作人员,办好师生食堂。 九、做好或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工作,建立相关制度,杜绝一切安全隐患。
十、勤俭节约,开源节流。加强对总务处人员的管理和指导,提高服务质量。在贯彻执行总务处岗位责任制过程中,既要以身作则,又要帮助工作上有困难的同志做好工作。
十一、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总务处职员工作职责
为更好地协助总务处长处理好总务处的事务性工作,特制定以下职责:
熟悉本职业务,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协助总务处长做好总务各项工作。
在总务处长领导下,负责总务处内部管理工作,做好总务处各项工作的上传下达工作。
负责校园清洁卫生的检查工作,监督保洁人员搞好环境卫生,出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协助总务处长做好校产的采买、登记、统计、发放及管理等工作。建立和完善学校资产账簿,做到帐物相符。
协助总务处长对一些重要工作进行督促落实。
经常巡视校园,对水、电、暖管线等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遇有困难,向领导汇报,研究解决办法。
具体负责办公室、教室、教师办公桌椅、学生桌凳的安排。对自然损坏的办公用品、基础设施及时进行维修。对人为损坏和丢失的校产追究相关人员赔偿责任。
强化总务管理意识,对库存备用物资认真盘点,真正做到物尽其用,杜绝浪费,做好每学期期末的验收。
坚守工作岗位,负责总务处的值班工作,热情接待外来工作人员或来访人员。
按时进行水电表的统计,及时完成学校水费、电费、电话费等费用的缴纳工作,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十一、全体总务处干事成员必须严格遵守该规章制度,要端正工作态度,以校为家,保时、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仓库保管员工作职责
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工作岗位。
负责仓库的物资库存管理工作。
三、凡是入库的物资做到认真核对(凭据、发票),仔细清点,数量清点正确,质量符合要求,方能验收入库,验收货物应当天购进,当天完成。
四、熟悉库存物资的品种、规格、用途、性能、保质期、保存常识等,做到先进先出确保物资价值及使用性能。
五、常用材料确保最小库存量,低于最小库存量应及时汇报采购中心,及时采购以免影响教学工作。
六、严格执行进出库手续,对违反规定的可拒绝办理手续,杜绝人情,坚持原则,按规范审批手续发料。
七、仓库物资码垛、上架、摆放整齐、货单齐全、数量准确,做到帐、物一致,管理有序。
八、物资进出要及时,准确登帐记册,做到日清日结,每月全面盘点,保证帐、物相符。
九、按照常用物资储备、及时提出进货计划,主动备货,做到品种齐全,不断料,确保供应。
十、严格遵守安全制度,严禁带火种入库,严格防火、防盗,下班前检查门窗关闭情况,断水、断电,确保仓库安全,仓库要悬挂明显标志。
十一、危险品种要单独库房存放,并严格执行危险品的存放工作。
十二、未经允许,闲人严禁进入仓库。
十三、库内物资做到勤查、勤翻、保持库内干燥,防止货物霉烂损坏、滞呆物资,要做到凡是能利用的充分利用,减少积压浪费,发挥物资作用。
十四、仓库每天坚持打扫卫生,清除浮尘。
十五、各单位线上领取物料,按仓库现存量发放。
十六、各单位线上出库申请单信息及时查收,做好材料出库。
十七、线上采购申请单、到货单及时查收,按照实际到货的多少填写到货单,做到物料数量准确、质量好、规格型号一致。
十八、加强组织性,服从领导调配,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做到待人热情周到,不急燥,不争吵,不耍态度。
十九、做好本职工作,不断钻研业务,掌握供应规律,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工作服务,为师生学习生活服务。
二十、服从主管领导,遵守劳动纪律。
二十一、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饲养员工作职责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以下饲养员工作职责:
一、定期清理鸽子窝、黑天鹅窝,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
二、要定期定量喂养,和各种动物培养一种良好的关系,使它们和饲养员形成一种喂养的条件反射。
三、防止人为破坏,做到万无一失,若因工作失职造成的损失由饲养员本人负责。
四、注意观察各种动物的状态,早发现生病的动物,每天早晚应注意观察各种动物的状态是否正常,同时,注意每天食料量和饮水量的增减情况,发现各种动物有异常现象应立即注意,根据各种动物的发病特点和流行季节,及时制订防治措施。
五、行为有异常及有明显病状的动物应立即隔离治疗,有动物死亡现象应立即捡出并进行检查,了解发病情况,掌握发病规律,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避免传染。
维修水电工工作职责
为有效地调动水电工工作积极性,做好水电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水电工工作职责:
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思想素质,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做违法违章之事。
二、负责校区内教学、办公、生活等场所照明及其它用电设施的安装、维修工作,保证各种照明及其它用电设备经常完好。
三、负责校区内的日常检查维修工作,经常检查设备设施,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更换、维修,杜绝事故的发生。
四、负责对全校各处的自来水管、水龙头、厕所、水箱、水池的保养和维修工作。
五、负责校区院内路灯管理、维护,保证其设施的完好。
六、水电工具和维修材料的领用要登记并负责保养,如有损坏应交回及时调换。
七、经常维护水电设施,尽量延长其使用寿命,冬季做好水龙头及水管的防冻工作,严禁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发生。
八、坚持勤俭节约,修旧利废。建立维修账目,保管好维修工具。
九、严格遵守水电工操作规程,按照规范操作,时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对高压配电间经常巡视,打扫卫生,注意防火、防潮,避免事故发生。
十、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保洁人员工作职责
为确保广大师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特制定保洁人员以下工作职责:
一、认同学校,忠于学校事业,努力为学校工作。
二、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工作中尽职尽责,爱岗敬业,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不怕苦,不怕累,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
三、在清扫完自己的工作区后,要主动指导帮助其他保洁人员的卫生清扫工作,使全组卫生区达到学校的要求与标准。
四、有义务制止对教学楼、宿舍楼、环境卫生造成污染人的行为,发现乱扔烟头、果皮、纸团、杂物和随地吐痰的行为要加以制止,督促全校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五、热情为全校师生服务,认真听取采纳师生的合理化建议,拾到财物要及时上交,教会本组员工熟练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发现各种突发事件及时采取措施,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六、参加总务处每周卫生评比活动,负责对其它卫生区打分,切实做到公正、公平。
七、工作认真负责,处处以身作则,团结、关心员工,及时调解员工内部出现的矛盾。督促本组员工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八、每星期对卫生检查不低于2次,对存在的问题要当面讲清,提出改进意见。
九、做好临时性突击工作,按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十、学习别人先进的工作经验,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
十一、严禁工作期间买菜,禁止带孩子上班。
十二、禁止把学校任何物品带出校门。
十三、要节约用水、用电,卫生工具要修旧利废。
十四、在工作中,讲求实效,随时了解卫生情况,随时了解每位员工的思想动态,发现员工有对工作不负责任,要立即纠正,不听劝告者,上报后勤处。
十五、严格要求自己,对新来组员要进行技术、安全培训,充分了解自己的责任所在。
十六、领导下达任务要及时、准确地传达给每一位成员,并且要随时监督其他保洁人员工作的完成情况。
十七、不断学习,努力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熟练掌握工作技巧,带领自己的组员评优评先,树立服务先进、
总务处维修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校后勤设备设施的维护,规范维修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维修质量。做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各项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务维修管理范围
(一)校区水电气设备:电路、照明、水、电、气管线、供暖设施。
(二)校区办公设备:楼体门窗、锁,办公桌椅、空调、热水器等。
(三)校区生活设备:卫生间冲水阀、水龙头、拖把池、洗脸池等。
二、总务维修管理责任
(一)学校行政管理责任
1.学校总务部门内设专职水电工、维修工。主要负责校园内各项公共设施的巡查维护及修复工作。
(二)总务维修岗位职责
1.总务维修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对特殊行业、岗位、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的规定,严禁无证上岗、无证操作、违章操作。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
2.维修人员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维修操作规程。本着对在校人员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态度,及时修复报修项目,言行举止要得当,保证维修质量,消除隐患,保证安全。
3.负责制定学校内的设施设备巡检计划和巡检路线。每周负责对学校内外各项照明设施、生活水泵设施、给排水主要管道阀门、园区道路、公共标识进行一次全面巡查。
4.维修人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以便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5.加强用水用电管理,严格制止盗电行为。
6.所有维修员工,务必保管好本科室的资产,如果人为造成资产丢失的,给予当事人丢失物品的原价值罚款。
7.维修所剩下多余的新配件,工作完成之后要妥善保管。保证高效、高质量服务。
8.维修工在接到维修单时要及时维修,保质保量完成,要以主动积极的工作态度对待每一次工作,如有特殊情况要向领导汇报,听从领导安排。
9.严格请假制度,员工请假须填写部门请假条,主管科室领导签字,然后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保洁员协助责任
1.校区保洁员隶属于总务处,在责任区域内有义务对公共区域的各项设施进行巡检,如:卫生间、楼体墙面、地面、公共装饰等区域,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四)其他部门报修责任
1.各部门负责人应做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避免因小问题而引发较大维修费用,有效节约维修成本。
2.为保证学校公共设施的使用,学校每一位成员都有义务在发现有损坏时及时报修。
总务处绿化管理规定
为加强校园绿化管理工作,确保校园环境优美整洁、别具特色,为师生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保证校园内植物生长的繁茂、美观,绿化科要切实监督组织搞好养护管理工作,适时松土、灌溉、施肥、修剪和防止病虫害。
第二条 校园内的树木、花草一律归学校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砍伐已有树木。因学校建设确需处理障碍树时要报学校总务处批准,协调有关部门组织移栽障碍树。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剪校内的树木,需修剪时,由有关部门与总务处协商解决。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绿地、花园内挖坑取土、堆放杂物、排放污物、损害花草树皮等;不得借用树木搭棚做架、拴绳挂物、挂牌、安装电灯、扯拉铁丝等,不准滥采树籽、果、攀枝折花、践踏绿地草皮;不得损害、损坏围栏、坪缘墙、石桌凳等园林设施。
第五条 绿地内不得设置妨碍景观、污染环境的构筑物和其它设施,草坪内禁止存放一切杂物。
第六条 严禁在树木、绿篱旁、绿地内焚烧树叶、垃圾等。
第七条 确需在绿地内施工,须经总务处同意方可实施。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按当地的市场价格给予补偿。
第八条 对于损害树木、破坏绿地行为者分别给予教育和罚款,有关单位和个人要向学校绿化科写出书面检查。
一、对爬树、摇摆树、用器械抽打树木、攀树采花摘果摘籽者,酌情批评教育或处以10一50元的损失赔偿,致树死亡者,按树木价值的3-5倍赔款。
二、在树上拴绳挂物、拴铁丝、乱刻乱划、钉钉挂牌、安装电灯、私架电线、就树搭棚者,酌情处以20-100元的赔款。
三、在树下绿地内挖土、倒污水垃圾、损坏践踏草皮花坛者,每平方米赔款50-100元。
四、偷盗树木、花草苗木、盆花或剥脱树皮者,按花草苗木价值的3-5倍赔款。
五、禁止在草坪内抽烟、扔废弃物,发现后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捡回废弃物;对造成草皮、坪缘墙、花木损失者,视损失程度,按草皮绿篱、设施和花木价值的3-5倍赔款。
六、严禁在草坪、绿地内打闹、嬉戏,造成损失者,处以10-50元的赔偿。
七、严禁在树木、绿篱旁、绿地内焚烧树叶、垃圾等杂物,违者进行批评教育;造成花草树木损失者,按花草树木价值的3-5倍赔款。
八、严禁在绿地和草坪内停放一切车辆,违者处以20-50元的损失赔偿。
九、对私人的一切赔款,从工资中扣除;无法从工资中扣除的到财务处缴纳。
第九条 园林绿化管理养护制度。
一、树木生长较好,修剪基本合理,树形整齐美观,骨架比较均匀。
二、树穴、花池、绿带以及沿街绿地平面低于沿围平面距离5厘米左右,无较大杂草,无明显污物杂物,无积水。
三、行道树缺株在3%以下,基本无死树、枯枝及不必要树芽。
四、树木无严重病虫危害症状,病虫危害率控制在15%以下,基本无药害。
五、新、补植行道树同原树种基本保持一致,有保护措施。
六、新、补植行道树成活率达90%以上,保存率达85%以上。
七、绿篱生长较好,修剪基本整齐,基本无死株,无严重断档,缺档不超过1米长。
八、草坪生长较好,基本平整,高度控制在4-6厘米左右,无大片杂草,无片状裸露地面,无较大成片枯黄。
九、花坛(台)、花带内植物生长良好,定植花木能如期开花,较为整齐,换花花坛(台)及时换花,有一定的观赏效果。
第十条 绿化工人管理制度
一、爱护学院树木花草及劳动工具,对破坏树木花草者每人每次罚款500元,劳动工具丢失者按照原价赔偿。
二、对个人区域有病虫害或特殊情况不及时上报者每人每次罚款300元,给树打药时需申请,树木养护负责人配药,不申请乱用药造成不良后果者罚款500元并自动辞退。
三、每天领导交办的打草任务,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下班之前把机械保养好,放到指定地点,若有不遵守者,扣除当天工资并予以警告,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四、工作要保质保量,对于树坑的杂草,要做到不定时清理,违者一次罚款50元。
五、实行优胜劣汰制度,每周不定时的对绿地养护等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在学期末对末位次数最多的员工进行培训教育,有更甚者予以辞退。
总务处物业管理规定
为加强物业人员的管理,强化工作纪律,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质量,树立良好形象,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规定。
物业职工管理规定
第一条 工作期间必须提前到岗,严禁迟到、早退、脱岗和旷工。
第二条 在岗期间因需请假要向负责人提出申请,如有擅自离岗者将对其给予处罚。
第三条 工作期间着装整洁,佩戴工作证上岗。
第四条 时刻注意个人服务态度,规范管理工人工作。
第五条 工作期间严禁喝酒。
第六条 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工作时间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特殊情况经批准除外),按工作流程进行工作,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
第七条 完成主管领导交给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第八条 工作时间应坚守岗位,严禁串岗、脱岗,不得与他人闲谈。
第九条 每天按时签到两次,不签者按旷工处理,超过三次不签到并且没有假条的视为自动离职。
第十条 因病、因事不提前请假,一律按旷工处理,请假需向负责人当面申请(特殊情况除外)。
第十一条 保洁员必须在工作时间内把自己负责公共卫生区域打扫干净。
第十二条 垃圾桶要坚持每天清理,堆积量不超过垃圾桶的三分之二,做到干净卫生,垃圾桶四周无杂物。
第十三条 工作期间端正工作态度,严禁搬弄事非。
第十四条 工作期间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之事,严禁喝酒上岗,一经发现,扣除本月工资,并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五条 全岗位人员工作中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在工作中要顾全大局利益,不故意拖延工作。
第十六条 保持工作效率快、质量高、服务态度良好。
第十七条 在岗期间不做干扰师生工作、学习、生活秩序的任何事,公共场所做到不大声喧哗、吵闹。
第十八条 保洁人员应爱护保洁设备,定期保养,及时维修,延长使用寿命。有义务维护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在保洁过程中,如发现公共设施有损坏,应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 安排的工作必须保质保量完成,不给工作留尾巴。
第二十条 保洁人员在工作中有权劝阻、制止破坏公共卫生的行为,不能处理、解决时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有权提出工作中的一些合理化建议。
第二十一条 服从主管领导,遵守劳动纪律。
第二十二条 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采购管理规定
为了提高学校有限公用经费的使用效率,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按照有关财政、采购、审计、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采购工作遵循原则
第一条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条 自觉接受监督的原则。
第三条 节约、实用的原则。
第四条 申报、审批、入账、入库、出库登记的原则。
第五条 轻、重、缓、急,量入为出,计划预算的原则。
第二章 物资采购制度
第六条 所购物品金额超过800元,须递交签呈,金额低于800元,须办理需购单;需购单上所需相应领导签字的地方,领导均已签字,则需购单视为有效,否则,需购单将不予受理。
第七条 各单位在递交签呈之前,须有负责人对签呈上所购物品进行详细的了解与考察。需制定方案的,制定出一套合理可行的方案;若因方案不合理造成无法采购的,则签呈将不予受理。
第八条 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递交签呈,签呈上应当列出所购物品的推荐型号、规格以及具体的参数和数量,针对比较专业或生活中不常见的物品应当附带产品照片或图片。
第九条 各单位在递交签呈之前需做好时间规划,应将签呈审核周期、采购周期及物资配发安装周期考虑在内,以免影响教学办公活动正常进行。
第十条 签呈上所需相应领导签字的地方,领导均已签字,则签呈视为有效,否则,签呈将不予受理。
第十一条 签呈一式多份,校内各审批部门各留一份存档,另向采购部门和监管部门各提交一份。
第十二条 签呈和需购单上应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以便购买时及时沟通。
第十三条 签呈上所需物品低于10000元(含10000元)的,由学校采购科按照签呈购置,高于10000元的,由集团采购按照签呈购置。
第十四条 学校采购人员外出采购必须有两名或两名以上有关人员参加,共同把关,共同负责;采购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或性能、用途特殊的物品时,应有专业人员或使用人员直接参与。
第十五条 学校采购人员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考察市场,货比三家,所需物品物美价廉,并对所购物品的质量和价格等负责。尽可能从厂家直接购货,减少中间环节的不必要费用。
第十六条 付款方式尽量采取先到货、后付款的原则(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第十七条 所购物品到校后,由学校保管员审核数量、质量、金额是否相符,无差错后,登记验收入库,如发现有误应及时汇报追查。
第十八条 各单位所购置的物品入库后,须及时领取,领取凭证必须由主管领导签字。
第十九条 所有转交采购办的需购单、签呈必须进行登记确认,否则视为无效,将不予处理。
第二十条 物资采购所有发票必须是正规票据。
第三章 采购工作注意事项
第一条 采购工作由学校分管副校长分管,总务处长负责实施,但应主动听取使用部门及其他处室意见。
第二条 采购物品数量、价格,原则上不能突破请购单的上报预算。
第三条 对图书资料、电子类产品、电器设备,品牌的质量、价格等应请教有关专家后再组织采购。
第四条 对仓库备用性办公用品的采购,由仓库保管员提出添置计划,报总务处长审核,经分管校长审批后,由总务处组织实施。
第五条 本办法由总务处负责解释。
教职工住房分配管理规定
根据学校目前实际,为了规范学校教职工宿舍管理,合理配置学校宿舍资源,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符合安排住宿条件
外地教职员工(非咸宁籍或离校较远教职工、特殊情况教职工、具体由总务处报请分管副校长批准)。
校级领导、研究生学历、部门主管安排单间宿舍,本、专科学历者,安排双人间宿舍,专科以下者,安排四人间或六人间宿舍。(特殊情况需主管副校长、总务处批准给予安排住房)
女教职工产后在哺乳期内(18个月)需要学校安排住房的需到总务处领取住房申请表,写出申请原由,并由所在单位主管领导、人事处领导、总务处长、主管校长签字后,将申请表交至总务处安排住宿。
夫妻双方有一方在学校工作,其中另一方在集团其他高校工作,且带有孩子,咸宁市无房者,需到总务领取住房申请表,写出申请原由,并由所在单位主管领导、总务处长、主管校长签字后,将申请表交至总务处安排住宿。
新聘教职工依据人事处提供住宿名单,按照总务处规定安排住宿。
除以上几种情况外,其他不得占用学校住房,如有特殊情况需到总务领取住房申请表,写出申请原由,并由所在单位主管领导、总务处长、主管校长签字后,将申请表交至总务处安排住宿。
二、管理办法
全体教职工一律按照总务处分配房间号安排住宿,被安排者不允许自行挑选,如发现安排房间与其所住房间不一致,将追究其责任,罚款500元,并搬至指定房间住宿。
外地教职员(非咸宁籍或离校较远教职工,具体有人事处、总务处报请分管副校长批准),需听从学校安排,在校内住宿。
如果夫妻双方均在学校工作的,且夫妻双方均是研究生学历,只提供一间单间。如果夫妻双方一方是研究生学历,另一方是本、专科学历,在夫妻双方登记结婚后,须在婚后一个月内合并宿舍,本、专科须搬至另一方宿舍,如果在一个月内未搬,或搬后私自将房间钥匙交付他人使用,学校将会给予相关责任人每人500元罚款,并取消本学期绩效考核及评优资格。
严禁教职工以各种原因,将本人宿舍借给他人(含学生)住宿,特别是非本校教职工,一经发现,将收回住房,不再提供住宿,并罚款1000元,取消绩效考核。
凡已经安排住宿的教职工,个人严禁私自调换,若双方协商互换的,须提供申请,由总务处备案。否则将对调宿双方每人罚款500元的处罚。若教职工安排住宿后,并未入住,或者将房间借由他人入住,学校也将给予双方每人500元罚款的处罚。以上人员将取消本学期绩效考核及评优资格。
离职者在离校前须将本房门钥匙交由总务处,未经允许私自把钥匙交与他人,将给予入住者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取消入住者本学期绩效考核和评优资格。
双人间宿舍,其中一人调出,再次安排人员入住时,已有住宿人员及新安排入住人员均要配合总务处工作,不得拒绝入住。
不符合住宿标准的教职工,占用教职工宿舍,请无条件交还学校房间,学校将不定期核查,如若发现不符合住宿条件占用房间者,将取消本学期绩效考核及评优资格。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总务处。
教职工宿舍管理规定
为加强教职工宿舍管理,创造文明、舒适、安全的生活居住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宿舍的分配由学校总务处负责协调安排,落实到位。教职工不得自行调整宿舍位置。要服从学校管理,自觉遵守执行本制度,创造文明、舒适、安全的生活居住环境。
二、宿舍楼内的设施、设备和学校配备的电器、办公用品、生活用品,取暖设施等物品,入住宿舍的教职工应爱护使用,不得自行出让、转移、转借、赠予他人。
三、保持室内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起床后应将床上用品整理好,放假或离室时关好门窗。
四、自觉维护宿舍的清洁卫生。室内必墙壁无涂损,不乱钉、乱拉线,地面无积水、无脏物,房内无异味。
五、爱护宿舍物品,凡宿舍内的设施、设备、用具发生正常破损和故障,应即时向总务处报修,故意损坏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赔偿。
六、不准在宿舍内惹事生非,寻衅滋事,留宿外人,大声吼叫,酗酒,赌博等影响宿舍区正常生活和学习秩序。
七、禁止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教职工宿舍禁止使用天然气、煤气等大功率电热器具,以免造成人身、财产损失。
八、冬季取暖要遵守学校取暖规定制度,加强防煤烟防火事项。宿舍内严禁点蜡烛。不准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九、注意防火、防水、防电,同时做到节约用电、用水。凡在宿舍内违反国家治安、消防条例的,按治安、消防的有关条例处理。
十、住校教职工应相互尊敬、和睦相处、礼貌往来、互相监督,发生纠纷或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十一、身边带有小孩的教职工要确保小孩有固定人员看管,特别注意小孩的人身安全。
十二、新分配或调入人员由学校总务处统一安排住宿。
十三、调离本单位的教职工向总务处交清学校财产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教学楼财产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提高财产的使用效率,延长使用期限,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达到育人的目的,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具体要求
师生必须树立主人翁思想,热爱学校,爱护财产,不允许做有损于财产的事。
固定资产的管理环节必须做到及时登记,月月做帐,季季对帐,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图书馆、实验室等部门均应建立相应台帐。
严格执行谁用谁管,公用分管,责任到人的财产管理原则,桌、凳等可移动的物品,谁拿出室外,由谁负责拿回,杜绝乱拖、乱换等不良现象。
各级财产保管人员要认真做好平时财产的保养工作。
请购制度
全校各部门根据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学校全年经费预算分配的范围内提出购物申请。
凡申请购物者(部门)须填写请购单,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采购。
验收制度
建立校舍资料档案,财产帐,做好房屋编号。
做好固定资产(除校舍)的编号、登卡、计帐工作。
学校新购置的固定资产,一般由资产使用单位组织会同采购部门、资产管理科、财务处等职能部门一起验收签字。
领用制度
各单位设备,为单位领用,个人保管(签名)离校时归还。
各单位或个人因工作需要特殊的办公用品或教具,经主管领导同意,可向仓库保管领取,在领用登记卡上签名或写借条。
一般办公用品和清洁工具,在每学期初由部门负责人向仓库保管员统一领取,在领用卡上签名。
坚持领用、借用、赔偿制度。
报废、报损制度
确定报废、报损,应由有关人员会同技术人员作出技术鉴定,经确认无修复和使用价值后,由经管人员上报,总务处长签具意见,校长批准,并报总务处备案
检查制度
每学期开始,要根据登记本由总务处有关负责人,到各部门核实所有公用设备。
每学期结束,各处室应自行核实台帐,再由总务处有关负责人复查台帐及有关物品,做到帐物相符。
每学期结束,总务处有关负责人要到各部门收齐所借用的物品及教具。
每一年结束前,由总务处牵头,各部门财产管理员参加的校产年报会。
学生宿舍财产使用管理规定
一、本校学生宿舍楼财产使用及管理均按本办法执行。
二、学生宿舍财产(书架、衣柜、桌、椅、床、床板、门窗、玻璃、窗帘、照明灯具、空调、热水器、沐浴、脸盆、吊扇、卫生工具、消防器材等)由总务处统一配置到位,宿舍楼管理员负责查收登记管理。
三、资产管理员应建立该楼财产登记簿,经常核对宿舍楼财产并保持与帐目相符,对增减财物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四、学生使用的财产自然损坏,由楼管员填写维修手续,若人为损坏,应按照宿舍资产价格表赔偿后维修,损坏严重者报学生处处理。
五、总务处对楼内财产进行编号,不准学生随意更换、拆卸。
六、每学期结束或学生毕业离校时,资产管理员应对本楼财产进行仔细清查。如宿舍管理员更换,由学生处负责交接手续,并由资产管理员与新楼管理员共同检查宿舍资产。
七、楼管员应配合资产管理员清查和管理宿舍楼内财产,宿舍楼内财产属管理不负责任、保管不善造成损坏或丢失,楼管员应照宿舍资产价格表进行赔偿并根据情况给予以处理。
八、总务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楼财物进行排查及抽查。
九、排查及抽查时,对物品损坏没有上报维修,将对负责人提出批评,若人为损坏,要追究负责人和当事人责任,按价赔偿及上报有关部门。
楼舍钥匙管理规定
一、本校所有楼舍竣工验收时,由总务处派专人与各公寓楼管理员(无楼管时相关钥匙使用部门应派专人接收)共同收缴钥匙,全校楼舍及房间钥匙实行领用管理制度,公寓楼管理员及钥匙使用人应及时到资产管理处办理领用手续。
二、教学楼、办公楼等教学区域需要配置钥匙时,到资产管理处办公室登记配置;学生宿舍需要配钥匙时,先到财务处按需交费,然后拿着缴费单到资产管理处办公室配置。
三、各楼舍钥匙除办公、住宿人员持有外(除学生公寓外),资产管理处需留有一套备用,图书馆和网络中心所有钥匙自行保管。
四、门锁蕊需更换时,现用钥匙交资产管理员保留一套,将钥匙编号保存。
五、各公寓楼管理员以及资产管理员不得私自借出钥匙,若因公须借出时,经主管批准后方可借用,借用时必须进行登记。
六、办公或住宿人员调离时,必须将钥匙交回总务处编号保存。
空调使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空调的安全使用与管理,切实贯彻节约用电、降低能耗、按需使用原则,也为更科学合理地使用学校空调设备,延长使用寿命,切实保障空调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教育教学服务,给全校师生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现对本校各教室、办公室、宿舍的空调使用作出如下规定:
一、本校空调购置、安装、管理和维修由总务处负责。
二、各单位因需使用空调,应说明安装空调的理由,校领导批准核准后交至总务处办理。
三、总务处应根据使用部门的使用要求,详尽计算房间面积,配置合适空调设备。
四、使用单位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空调的日常使用与保养,发现异常及时向资产管理科报告,否则,该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五、各单位空调每年开启时间由总务处根据气温变化而确定。一般情况下,夏季气温超过摄氏30度时开启制冷,冬季气温低于摄氏0度时开启制暖。各单位负责人员应严格遵守,资产管理科随时检查。
六、总务处每月两次到现场查看空调使用情况,如遇不可解决故障,应和空调供应商联系维修。
七、空调需按使用说明规定进行操作,如果发生非人为故障,应及时向总务处报修,不得自行拆卸,否则责任自负。
八、提高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的意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和安全隐患。
九、各单位要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对于违反上述各项要求行为,上报校领导处理.
条幅管理规定
为规范学校条幅管理,营造和谐校园,给广大师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本着勤俭节约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由总务处负责管理实施。
二、各单位制作条幅要提前一个星期按需填写《湖北健康职业学院请购单》(填写前,请购人应先自查是否可重复利用;请购单需按规定填写,并在备注拦中注明条幅使用日期及地点)按行政组织程序上报审批(特殊会议所需条幅除外)。
三、保管室应及时核准请购单按要求制作,制作完成后的条幅由保管室登记造册,同时通知请购人填写出库单到保管室领用。
四、在需购单上注明的使用时间到期后,需购部门应及时和总务处协商,收回条幅并自行管理,以备下次使用。如到期请购人未将条幅收回管理或重复请购条幅造成浪费的,一经发现,总务处将报人事处给予处理。
用水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校供水管理,保证教学、科研、和生活的正常用水,本着建设节约型校园的目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学校下达总务处的用水指标,进行计量送水管理。
第二条 公共场所的水龙头由使用部门管理,经常对教职工、学生进行节约用水教育,杜绝长流水现象,发现浪费用水将予以处罚。
第三条 外单位在校内施工、租用房屋等用水,必须上报总务处,由水工装表检查验收后,方可使用。
第四条 为节约用水,绿地、运动场用水,由总务处指定专人负责,采取用池溏水和废水进行灌洒,或使用新办法。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移动或损坏供水水设施,如被查处,对其加倍罚款,并且因擅自改动供水设施造成任何损失的,一切责任由肇事者负责。
第二章 节约用水
第八条 学校用水管理服务部门要加强节能宣传教育,积极推进科学化、标准化、信息化进程,做好能源使用查测、分析、统计工作,完善节能工作责任制,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第九条 加大节能改造的经费投入,加强推进技术节能工作,优先采用高效节能的新技术、新产品,不得采购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低能高耗设备和产品。积极推广使用太阳能技术。
用电管理规定
为加强管理,节约用电,提高效率,保证学校教学、生活秩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总则
第一条 学校的供水管网及设施,高低压配电房及建筑物内配电间等供电设备与配套设施均由总务处委托并监督相关社会服务企业承担具体管理和维护。
第二条 凡校内用户,由学校统一组织安装水电表计量。校内经营服务企业和其它经营性用水用电,装表等相关费用自理。
第三条 凡属学校供电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学校供电线路上擅自乱搭乱接。确需使用学校电源的施工单位、经营性单位,必须事先向总务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肇事者承担。
第四条 需新装大功率电器及设备(如实验设备、空调等)的单位和部门,必须将新增用电器功率等用电参数事先报学校备案,如因设备安装需要,进行新装或改建线路,必须提供书面说明和线路图纸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 凡属学校供电的校内外各单位、部门、经营服务企业、住户、学生公寓宿舍、实验楼、教学楼、图书馆、运动场馆等均装表计量,计量数据通过校园卡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和公示。
第六条 校内各教学、科研、管理部门的用电,由学校会同学校相关部门加强用电量和费用的测算工作,根据各部门用电总功率和逐月用电统计数据,学校将制订部门用电考核指标,将部门电费列入当年部门财务预算,逐步实行定额管理。
第七条 校内所有计量电度表的安装、拆除、锁封、校验等均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第二章 节约用电
第十二条 加强水电节约、安全用电、合理用水的宣传,增强全校师生员工及相关社会服务实体工作人员水电节约意识,规范用水用电行为,倡导节约水电,爱护供水供电设施、设备、线路的良好习惯。
第十三条 总务处负责供水供电设施、设备、线路的建设与改造,负责全校水电管理、统计与考核工作。积极建立合理、规范、有效、可行的水电管理制度和奖惩制度,保障和促进教学科研各项事业发展,支持和鼓励正常教学科研活动水电合理使用,防止和杜绝水电浪费现象的发生。
第十四条 养成“节约能源、人人有责”的好习惯,离开办公室、工作场所、下班时必须关灯。长时间不用或下班后应及时关闭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饮水机、风扇、空调等电器,尽可能拔掉电源插头,减少待机耗电。
第十五条 对空调、电脑、传真机、复印机等设备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进行配备,在使用过程中尽量减少待机时间,下班后必须断电。
第十六条 公共场所的灯具、开关、插座等器具均由专管部门维修,不准随意调换、改装。
停水、停电应急预案
为了维护学校工作生活正常秩序,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有效的控制和降低停水、停电给学校教学、生活及正常秩序带来的不利影响,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校园”的指导思想,从维护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出发,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层次清楚、协调配合、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映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体系,全面提高学校和总务处应对突发事件的反映能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保障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和维护教学秩序是应急工作的出发点,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对学校教学、生活造成的损失,是学校各级领导的重要职责。
2.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应对各类事故的发生落实到后勤处日常管理之中,落实领导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作业水平,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控制危机。
3.坚持协调配合的原则。各单位在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下,积极配合,快速反应,有效解决因停水、停电给学校的教学、生活带来的各种问题,最大限度降低由此产生的不利影响。
二、适用范围
适用各种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
三、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设立湖北健康职业学院停水、停电应急小组,统一指挥学校应急行动。总务处长担任组长,组员由教务处长、学生处长、校办主任组成,总务处长为总协调人。
四、应急处置
(一)停电应急处置
1.及时租赁大功率发电机,应在停电的两个小时后正常启动。
2.做好高、低压设备,变压器,各线路的检查工作,做好设备日常处在最好的工作状态。
3.发电机燃料储备在300升以上,保证可以连续工作3—4个小时。
4.因学校线路故障出现停电,要即刻通知各部门,30分钟内抢修完,应先保障基本生活用电,并马上组织人员到现场组织维修。
5.如果供电局提前通知停电,总务处要提前对全校发出停电通知,检查发电机,做好供电准备,并根据时段调整供电负荷。
(二)停水应急处置
1.为保证学校用水,二次泵站内安装有生活泵4个,一备一用,做好备用设备的日常检修和维护,每两周试机一次,保证能随时启动。
2.做好学校水道管网的检修和维护工作,如果出现破裂、漏水、设备故障等,马上抢修,需要停水的可采取分段停水,并及时通知相关单位。
五、应急程序
(一)任何情况任何程度的停水、停电,值班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总务处长汇报。
(二)总务处长及时安排相关人员进行抢修,并根据时间及影响范围报告给主管领导,由总务处长根据需要通知各相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六、应急结束
事件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要召开总结会议,对事件的发生及应对过程进行总结检讨,同时各单位需要对事件中的遗留问题妥善解决。
七、应急小组负责人
组长:洪 抗 18336965881.
组 员:陈振乾 19971529117
水电设施、课桌椅、家具维修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了保证学校各部门正常、合理、安全使用校产资源,规范全校水电设备设施、课桌椅、家具的维修行为,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校内各部门、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公共水电管网、绿化、校内经营网点、食堂、图书馆、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等的水电设施、课桌椅、家具维修工作。
三、校内维修,实行安全、节约、计划、规范管理的原则。
四、学校在总务处作为学校水电设备设施、课桌椅、家具维修的职能部门,在总务处处长领导下行使职权,进行工作。
第二章 维修管理制度
五、为方便正常的校内维修工作,在校内设备、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向后勤处移交设备、设施、工程施工的竣工图纸壹份(套),以保证学校教学、科研、生活设施维修不受影响。
六、校内各部门水电设备设施、课桌椅、家具维修,采取申请制度。校内维修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总务处处长批准后,由总务处派人进行维修。
七、申报程序:填写湖北健康职业学院维修申请单进行报修,经总务处审核通过后,维修工接单进行维修,维修完毕后,由报修人检查验收,此项维修完毕。
八、小型维修,由维修人员根据维修项目编制材料预算,报总务处长批准,送主管总务处主管校长审批。经审批后的材料预算由采购负责购买,材料购置后由总务处按计划组织实施。
九、对公共设施,由总务处处维修人员进行经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并做好记录。
十、课桌椅维修,由各部门申报,维修人员利用不影响学生上课及老师工作,寒暑假组织全面维修。房屋渗漏维修,各部门申请由总务处负责组织维修。
十一、维修施工完毕,由被维修部门检查验收,此项维修完毕。
十二、学生宿舍维修,由学生在各楼栋宿管员处登记报修,经维修人员(或宿管科)鉴定。
自然损坏的,维修人员负责按期上门,免费维修。
人为损坏的,由总务处根据损害程度确认赔偿金额,由责任人在学校财务处交款后,总务处安排维修。
十三、校内经营网点的门面,学校已经提供了完善的水电设备设施,学校不再进行免费维修。
需要维修的报总务处核准材料及人工费用,到学校财务处交款后,凭收款收据,安排维修。
校内经营网点如需进行水电设备、设施改建安装的,须经总务处批准,再按上述程序进行有偿服务。
校内经营网点如果不再续租学校门面,其水电设备设施、家具、建筑物应经维修科查验,在完好无损的情况下交还给学校。如果水电设备、家具、建筑物不齐全或有损坏者,将按现市场价赔偿。
十四、校内所有的水电管网设施、家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动。如需改动,必须经总务处批准。总务处不能处理的,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十五、校内消防栓消防管道等消防设备,由总务处负责管理。其正常维修,由后勤处专人维修;如属人为损坏,由损坏者负责赔偿。
第三章 违章处罚制度
十六、学校对资产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各用户有使用水电设施及校内资产的权利,也有爱护的义务,部门和个人都要搞好属于自己使用保管的资产的管理工作,防止出现各种人为损坏。如发现有人为损坏学校财产,人人都有责任及时制止并向主管部门和保卫处报告,自觉维护学校财产安全。
十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学校水电管网线路、设备设施、家具、建筑物。坚持谁损坏由谁赔偿的原则。对个别恶意破坏构成犯罪的,由学校保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经济和刑事责任。
十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拒绝维修或安装
(一)有危害公用设施安全或有其他安全隐患者。
(二)有违反安全、节约、计划、规范管理原则者。
(三)对学校声誉会产生不良影响或损害学校利益者。
(四)拒不交纳维修费用、罚金者。
(五)拖欠水电费,多次催而不交者。
(六)窃取水电、拒不接受处罚者。
第四章 维修机构、电话
十九、学校后勤处下设水电、焊、木(课桌椅、家具)维修科。
二十、维修班设在水电值班办公室,24小时值班,维修电话如下:
陈振乾: 19971259117
第五章 维修人员行为准则
二十一、维修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工勤人员三十五条,特别要做到:
(一)维修人员要注意仪表仪容,维护学校利益和声誉。
(二)维修人员以节约为原则,维护学校利益和声誉。
(三)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服务,以学校规定为依据,不得进行有损学校利益的私下交易。
(四)维修人员应服从分工、随叫随到,以满意服务为宗旨,以解决问题为目的。
(五)维修人员不准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钱物,不得以权谋私。
二十二、维修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工作日志,记录每天的工作量、完成情况、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在此基础上,维修人员每周五向总务处作书面的周工作汇报。
二十三、总务处处根据个人工作日志、工作质量、材料节约情况,按工作合格率、材料节约率、服务满意率,接报修单后的出修时间,修复时间及周工作汇报对维修人员进行月度考核,对表现良好者提出表扬。
投拆电话设在总务处,投诉电话:
洪抗(总务处处长):18336965881
宿舍资产维修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本校财产物品维修管理,增加全校师生员工爱护学校公共财产的观念,充分发挥其效能,防止人为损坏造成浪费,特制订宿舍财产维修管理办法:
各宿舍财物出现损坏,应由财物使用人及时如实报于后总务处。
二、申报程序:填写湖北健康职业学院维修申请单进行报修,经总务处审核通过后,维修工接单进行维修,维修完毕后,由报修人检查验收,此项维修完毕。
三、若经维修人员鉴定宿舍财物之损坏属人为故意损坏者,除应由当事人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外,还将由学生处根据学校《学生管理办法》给予相应处分。若经维修人鉴定财物之损坏属使用或管理不善造成损坏者,使用者应承担部分或全部维修费用。
四、需自付费维修的项目,当事人应先到财务室缴费,缴费副单交至总务处安排维修事宜。
五、为强化楼管员责任,宿舍楼公用财物之损坏属人为故意损坏者,而楼管员不知情或无法查找当事人者,楼管员应承担相应责任,列入楼管员年度考核中。
六、宿舍人员搬迁或调整时,楼管员应到现场检查物品的完好情况及数量,收齐钥匙并负责交给新入住人员。
七、以上各维修项目属紧急情况者,可先行通知有关人员安排维修,后填补维修申请单及查找事故原因,以保证校园的安全与稳定。
绿化机具维修保养规定
目的:规范园林绿化机具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延长绿化机具的使用寿命。
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园林绿化机具的维修保养工作。
作业程序
一、绿化机具维修保养质量标准
(一)日常小工具保养
1.工具使用后应清理干净。
2.各工具的转动部位灵活,金属工具无生锈现象。
3.刀具锋利,弹簧弹力正常。
4.各工具无残损、折断。
(二)汽油机保养
1.油箱密封良好,油路畅通,混合油配比合理。
2.每月维修一次空气滤清器、火花塞、化油器等部件,保证无故障。
3.机芯、燃烧室每半年清理一次,各零配件每月检修一次,保证处于正常状态。
(三)电机检查
每次使用前检查一次,保证线路完好,通电后负荷正常,高压线圈无老化现象。
(四)刀具保养
切割刀具刃口应保持锋利,无锈迹,变钝刀具及时打磨,打磨后上润滑油,外形无缺损。
(五)机身养护
机身表面应富光泽而无机械破损,生锈处应除锈后上漆。
(六)喷淋设施保养
1.喷淋设备启动正常,喷嘴无堵塞现象,水流畅通,喷射角度正常。
2.各路开关、管制关合紧密,没有溢水渗漏。
3.花罐无漏水现象。
4.水管车水管无打折、松脱、漏水现象,车轮、车架无缺损,使用结束应将管内的水排放干净。
二、绿化机具维修保养
(一)维修保养的一般原则
1.所有机械、工具使用前均应检查一次,检查发现缺油、螺丝松动等小问题,应自己解决并作好记录,对于较大故障无法自己解决的,上报主管领导。
2.所有机械、工具入仓前均应做好机身内外清洁卫生工作。
3.机器技术员每年12月20号前将所有机器检查一次,将下一年内有可能损坏的部件列表给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审核预购相关配件。
4.所有机械、工具均应至少每月检查保养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属于自己可以解决的小问题则自己解决,问题较大或自己解决不了的,上报主管领导。
5.主管领导接到员工关于机具故障的报告后,组织相关技术员进行检测,必要时请机电维修部技术员一起检修,属于内部可以解决的问题自己解决,解决不了的,报请外委维修。
6.机具的维修保养应填写《机具维修保养登记表》。
7.非授权人员不允许擅自拆装绿化机具。
(二)剪草机的维修保养
1.剪草机使用前应充分检查刀盘、皮带及其他螺丝有否松动,油管油箱有无漏油,响声是否正常,确保机器良好方可使用。
2.对变钝或受损的刀片应及时打磨或更换,其中滚筒剪草机刀片每工作50小时应用独立发动机反向带动,并加入磨刀砂磨刀。
3.机器连续运行90分钟应休息15分钟。
4.机器每工作50小时或机油发黑时应更换机油。
5.机器使用前应将草坪上的石块杂物彻底清理干净,以防损坏机器。
6.剪草机的发动机应按汽油机维修保养质量标准定期检修。
7.机器链条、滚轴等转动部位应每两个月加一次润滑油。
(三)割灌机的维修保养
1.使用割灌机前充分检查机器的刀盘、各连接点是否正常,确保机器良好方可使用。
2.使用前应将工作区域所有石块杂物清理干净方可进行操作。
3.工作完毕后应将刀片固定座打开,将里面的草渣清理干净,并用干布将齿轮盒及操作杆擦干净。
4.进行修理、调整时,应关掉引擎,并将火花塞拔掉后方可进行。
5.欲长期放置时,应充分清洁各部位,金属部分应涂上一层薄润滑油。
(四)绿篱机维修保养
1.使用前充分检查机器,确保机器良好方可使用,确保燃料配制比例正确。
2.机头及链条、刀片定期上润滑油。
3.较长时间不使用的,应每周启动一次,每次15分钟。
4.机器每连续使用60分钟应停机10分钟。
5.机器发动机按汽油机维修保养质量标准进行检修。
6.机器每工作70个小时应将剪刀拆下打磨一次或更换刀片。
(五)其他园林机器
其他园林机器的维修保养,按其相应的维修保养说明书进行。
三、其他要求
主管领导应对外委维修及本公司自己日常的维修保养的质量进行检查审核,确保维修保养质量,并填写《机器维修保养记录表》,存档一年,作为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附件:机器维修保养记录表
湖北健康职业学院机器维修保养记录表
NO:
时间 | 机器名 | 维修保养内容 | 零配件更换情况 | 维修保养后情况 | 维修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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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制表:
绿化养护管理操作频度及检查标准
一、水分管理
(一)植物生长良好,能根据不同植物对水分的要求情况在干旱季节及时浇水,在多雨季节及时排涝。不出现因缺水或水分过多而导致花木的枯萎、腐烂或其他生长不良现象以及草地积水现象。
(二)根据树木品种不同习性,不同年龄,不同气候,所需水分不同,因树、因地、因时制宜地进行浇水。另在无雨少雨季节定期喷水冲洗花木枝叶上的烟尘,为使植物能进行正常的光合作用提供有利条件。
二、施肥
(一)乔木每年施肥二至三次,其中冬、春季施有机质肥8--10斤/株,其他时间施复合肥0.2斤/株次。
(二)灌木及绿篱地栽草花每年施肥4-6次,其中冬季施有机质肥3-5斤/平方米。其他时间施复合肥0.1斤/平方米次。
(三)草坪每年施肥4-6次(重点在春、秋季),每次复合肥0.2市斤/平方米或尿素4-5市斤/亩。所有管辖范围内植物无明显缺肥现象(注施肥后应保持植物有充足的水分供给,便于植物对肥料的吸收)。
三、修剪
(一)乔木及非(整形)灌木每年修剪2—3次。
(二)绿篱及整形植物每年修剪10次。
(三)草坪生长期每月修剪一次,高度不超过6公分。
(四)所有植物每天能及时修剪残花黄叶。
(五)乔灌木枝叶分布均匀合理。通风透气,无枯枝。
(六)棕榈科植物无花枝及枯黄叶。
(七)整形植物(包括绿篱)整齐一致。
(八)新生枝条不超过上次剪口25cm,无空膛现象。
(九)在修剪过程中,根据园林功能要求树木的分枝规律与生长特性以及树木与环境的关系为依据,切实抓好修剪工作。
四、病虫害防治
(一)坚持以“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指导思想和治早、治小、治了的原则。
(二)每季度全面喷药一次,每月对主要观赏植物易受虫危害的植物喷药一次。植物无明显病虫害现象,发现病虫及时防治,不使用剧毒及具强刺激性气味的药物。
(三)采取慎重的科学态度,因地制宜,合理运用栽培、化学、物理等方法及其它有效的生态手段,抓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病虫害率控制在5%以下)。
五、中耕除草
(一)乔灌木每年中耕5-6次,植物无寄生植物,树盘周围无杂草,土壤疏松,透气无板结的现象。
(二)各地草花边界清晰,草坪杂草含量率低于3%,草坪覆盖率达到98%以上,纯净度应达到95%以上,无明显恶性杂草,无高于观赏植物的杂草杂树。
六、补植
(一)及时补种各缺损地方,无明显黄土裸露现象。
(二)阴蔽处补种耐荫植物。
(三)草坪无秃斑及凹洞积水,草坪整齐雅观、四季常绿,绿化完好绿98%以上(注:需补植的花木在二周内完成,补植品种规格与原来的品种规格接近)。
七、绿地保洁
(一)每天及时清除残花败叶,绿地保洁率在98%以上,绿化带下无明显枯黄落叶杂物,草地无杂物。
(二)绿化垃圾及时清运,大片植物叶面无明显积尘。
保洁人员量化规定
一、每天按时上下班,早退、迟到5分钟内扣3分,以后每分钟扣1分,扣完为止(共8分)。
二、保洁人员须提前5分钟到岗,部置当天工作,违者扣1分(共6分)。
三、工作中对员工要求不严、戏闹者扣2分(共5分)。
四、在卫生检查评比中,组长分数最低,扣1分(共6分)。
五、连续三次倒数第一者(包括三次),罚款100元,扣2分(共10分)。
六、每天须对本组所有卫生区不定时抽查,对卫生不到位的地方须逐项指出,立即改正,违者扣0.5分(共6分)。
七、卫生工具没放到指定位置,摆放不整齐,用后没洗干净扣1分(共6分)。
八、要不怕脏,不怕累,带头干,树立模范带头作用,如遇见困难就闪,看见活就躲,扣1分(共6分)。
九、卫生区做到“五无”:无垃圾、无蜘蛛网、无灰尘、无痰迹、无污垢、无杂物,一项不合格扣0.5分(共8分)。
十、掌握和熟悉各楼保洁员的工作情况,每周组织保洁人员互查互学,并做好记录,一次没检查扣1分(共5分)。
十一、连续2次接到学生卫生投诉者(含2次),一次扣1分(共6分)。
十二、发现卫生区有常流水、常明电,发现一次扣0.5分(共5分)。
十三、服务态度不好、不文明,搬弄是非,有问题不向领导反映,若出现一次扣2分(共10分)。
十四、要以校为家,爱护工具,勤俭节约,修旧利废。造成浪费扣1分(共6分)。
十五、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临时性任务,一次没完成扣1分(共6分)。
清洁卫生管理规定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学校的良好形象,制定本规定。
一、清洁卫生的范围包括各部门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走廊、门窗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二、清洁卫生的标准:门窗上无蜘蛛网、灰尘;地面无纸屑、烟头,无污物、污水、污渍、灰尘;天花板、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灰尘;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灰尘;书柜、镜子上无灰尘、污渍;书柜、档案柜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柜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灰尘,物品摆放整齐美观,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各类座套无污渍,干净整洁;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卫生间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蜘蛛网、灰尘,无杂物,无污渍、无异味;便池、洗手池畅通无阻塞。
三、办公区域的适当位置应摆放盆景,花草生机勃勃,无黄叶、烂叶,无积尘,无蜘蛛网。要勤于养护,使花草保持良好的生长状态。
四、办公区域空气清新,无异味,无烟味。
五、清洁卫生实行部门责任制,部门主管为责任人。各部门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公共区域清洁卫生由当天值日人员负责卫生保洁。
六、责任区卫生清理每周五集中进行一次,日常保洁每月由行政部牵头进行卫生检查评比。
七、各部门要认真对待清洁卫生和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积极主动搞好清洁卫生,不得因清洁卫生不达标而影响学校创卫工作的整体评分。
八、卫生检查评比结果汇总存档,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内容。
宿舍楼清洁卫生工具使用管理规定
一、宿舍楼使用的清洁工具由物业员工填写《物品领用单》经后勤处批准后领用,统一编号管理。
二、每栋楼配备明细:小拖把1个,大拖把1个,撮斗1个,小扫把1个。宿舍配备;纸篓1个,扫帚1个(最低使用期为1年,宿舍调整随之移动)。
三、打扫宿舍公共区域的劳动工具,应按照要求放在指定的地方(每栋楼楼梯下面的小屋内)。
四、以上配置清洁工具的使用期限为一个学年(纸篓循环使用),试用期间发生自然损坏,公共区工具损坏由本组组长写明其损坏原因,交总务处申请换领,学生宿舍交本楼管员换领,若属于人为损坏应照价赔偿并依照有关规定处分。
五、保洁员对该楼卫生工具的使用及损坏情况应做记录,并于期末向总务处以书面形式汇报。
六、所有工作人员都有义务爱惜和维护卫生工具,要尽可能延长各个工具的使用寿命。
七、总务处对节俭工具的个人进行表扬。
教学楼、学生公寓楼卫生检查标准
为了加强校园卫生管理,提高卫生标准,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保障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卫生检查标准:
一、大厅地面卫生
(一)地面每天必须清扫两次,拖两次,保持地面原有本色,做到无垃圾、尘土、烟头、纸屑、痰迹、污渍、果皮、水渍等。
(二)大厅墙壁柱子、天顶须保持亮丽,做到无脚印、球印、水渍、灰尘、蜘蛛网、广告等。
二、走廊卫生
(一)地面每天必须清扫两次、拖两次,做到无垃圾、无灰尘、烟头、纸屑、果壳、沙粒、饮料盒(瓶)、水渍印、泥渍等。
(二)墙壁每天擦拭,做到无蜘蛛网、浮尘、痰渍、脚印、球印、广告、乱涂乱画等。
(三)窗台做到无灰尘、蜘蛛网,窗框无尘土等。
(四)门、门框做到无浮尘、无广告、无蜘蛛网、无其它附物等。
三、公共卫生间卫生
(一)大便池内做到无积便,无水碱、尿碱、无大便渣等。
(二)大便隔断和瓷砖洁净,做到无尘土、无污渍、无烟头。
(三)小便池做到无尿碱、水碱、烟头、杂物、小便池四周无浮尘。
(四)大便纸篓要及时清理,存物不得超过纸篓的三分之二。
(五)卫生间瓷砖要经常擦洗,做到无浮尘、痰渍、污物等。
(六)地面做到无积水、无垃圾、无烟头、无包装袋、无杂物等。
(七)窗台及窗框做到无浮尘、无杂物。
(八)卫生间门做到无浮尘、无脚印、泥印等。
(九)卫生间天顶要经常清扫,做到无蜘蛛网、浮尘。
(十)镜子干净明亮,做到无灰尘、无水迹。
(十一)劳动工具用后应立即清洗干净,定位摆放整齐,以备下次使用。
四、楼梯卫生
(一)楼梯应保持干净,做到无灰尘、沙粒、纸屑、果壳、痰迹、油渍、水渍、垃圾等。
(二)楼梯扶手每天擦拭,做到无灰尘。
(三)楼梯扶手钢筋做到无浮尘。
(四)红漆和瓷砖保持干净明亮,做到无水渍、泥印。
五、玻璃门、窗户
(一)所有玻璃保持洁净亮丽,做到无灰尘、水渍。
(二)门框、窗框经常擦拭,做到无浮尘、蜘蛛网。
(三)窗台每天擦拭一遍,做到无灰尘,窗槽无尘土、沙粒。
六、垃圾桶卫生
(一)垃圾桶每天最少擦洗一次,做到外表干净无油渍、尘土。
(二)垃圾桶定位存放,存放点周围应保持清洁、卫生。
七、消防器材卫生
(一)灭火器干净,做到无灰尘,箱内无垃圾。
(二)消防玻璃应做到无灰尘。
八、公共洗漱间卫生
(一)脸盆或水池要勤擦洗,做到无水碱、无油渍、无塑料袋、无饭菜残渣、无杂物等。
(二)瓷砖亮丽,无污点、无浮尘。
(三)地面无积水、无垃圾。
(四)所有管线做到无灰尘、无杂物缠绕。
环境卫生检查标准
为了加强校园卫生管理,提高卫生标准,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卫生标准:
一、公共卫生
(一)楼内卫生
1.楼内垃圾及时清运,无废物堆积,垃圾存放处无废物、油渍、泔水等残留。
2.公共卫生间卫生清洁,无水渍、污渍、蚊蝇、烟头等。
3.禁止堆放卫生用品、纸箱、饮料瓶,私人用品不可占用卫生间。
4.地面、墙体、走廊、楼梯无垃圾、无纸屑、无烟头、无污迹、无蝇蛆、无尿碱、无蛛网、无积尘。
5.消防管道、桥架无油漆、墙砖脱落,无悬挂物、无锈渍。
6.每栋楼的一层玻璃擦拭干净,垃圾桶无污迹,固定存放。
7.宿舍楼、教学楼前后3米范围无垃圾,楼内卫生必须打扫又快又好,如发现楼内卫生未打扫完毕,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进行扣分处理。
(二)校内卫生
1.保持校内环境清新整洁,无蚊蝇孳生地和不卫生死角。
2.清扫校园主干路道,清除污物、废弃物和积水,无随地乱扔瓜皮、果核、烟蒂、纸屑。
3.校园内路灯杆、座椅、外墙无灰尘,无乱贴乱画现象。
4.无乱倒垃圾、污物、污水等行为。
5.文明标识牌、条幅、警示牌明显,无字体不显示或牌体生锈现象。
6.道路卫生清扫一律使用吹风机,且机械数量配置合理。
7.湖面无漂浮物,湖内水量适中、美观。
8.不得出现垃圾运送故意拖延时间、现场分拣等现象。
9.旗帜、喷绘等悬挂装饰物无损坏、无污渍;无人认领的报废自行车及时收起。
10.自行车、电动车不能停放在走廊内,不可私自充电。
二、日常量化分
工人日常量化分将计入每月卫生检查表内。
田径场管理规定
田径场系学校主要体育设施,是集教学、训练、健身为一体的多功能场所,由总务处负责管理。为加强场地管理、安全及卫生工作,确保教学、训练活动的正常进行,请广大师生员工及外来人员自觉遵守以下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一、树立主人翁思想,爱护场内各种设备、设施,未经同意不准随意搬动和拆卸。
二、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和腐蚀性物品入内,严禁运动员在场地内使用化学物质(例如:治疗肌肉的药物等)。
三、严禁机动车辆、自行车进入场内,以防压坏草坪、胶面或油污腐蚀胶面,严禁携带宠物入内,不得玩火,对火烧等恶意破坏人工草坪塑胶路道的肇事者,按每平方米1万元赔偿损失。
四、严禁翻越围栏进入场内,跑道上只准进行田径项目活动,严禁在塑胶跑道上踢球。
五、进入场内应保持服装整洁并穿运动鞋,严禁穿硬底鞋和穿带铁钉、铁掌的鞋和高跟鞋进入足球场地,跑鞋鞋钉不得长于9毫米,跳鞋鞋钉不得长于12毫米,严禁用硬物击打草坪。
六、保持场内的卫生清洁,场内严禁吸烟、吃口香糖及携带含糖类有色饮料或食物入内,请勿随地吐痰乱扔果皮杂物。
七、除教学所需器械外,其它任何器械未经体育部场地管理人员同意,一概不准带入场内,禁止铅球、标枪、铁饼、链球等高坠落式运动在草坪上进行,学院各单位使用田径场需提前申请,经批准后体育部统一安排使用。
八、遇雨(雪)天气,场地未干,禁止进入场地,以免损坏场地。
九、外单位人员未经许可请勿进入,若需使用场地,请与总务处联系,总务处上报主管领导批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
十、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损失者,照价赔偿,不听劝告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地沟井、化粪池清洁管理规定
一、本校所有地沟井、化粪池、景观湖泵槽沉积物清理管理工作由总务处负责。
二、具体工作安排督导检查和管理工作由物业科科长负责。
三、应安排固定人员定时清理地沟井、化粪池、景观湖泵槽,由总务处负责检查和督导。
四、物业科工人负责地沟井、化粪池、景观湖泵沉积槽所产生的残渣的清理收集工作,再放于后勤处指定的场所并做好后期处理以备作绿化肥料使用,后期处理及利用由绿化科负责。
五、所有地沟井要求每学期全面清理一遍,所有化粪池每学期全面清理一次,景观湖泵沉积槽不定期清理,特殊情况,随时安排人员清理。
六、清理效果由总务处负责不定时抽查,总务处长定期巡查。
七、在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如没有及时清理,严重者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