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健康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技能竞赛月”活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文件精神,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的重点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于2023年5月在全校组织开展“技能大赛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技能大赛组委会,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卢亚东
副主任:阮家港
委 员:万齐元 王槐堂 范 杉 滑 冰 李 鹏
蒋亚丽 庞宇良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二)各系部赛项承办要成立技能大赛组织协调机构,负责承办赛项的报名、场地设施准备、赛项组织、宣传、安全等工作。
二、活动组织
各系部结合专业实际申请赛项,每个系部至少承办2-3个赛项。赛项参赛面不易过窄,以适宜大多数学生比赛为宜,尽量覆盖所有专业,经批准后具体承办竞赛活动。赛项要体现专业核心技能,原则上与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湖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湖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系列科技创新和技能竞赛活动比赛项目对接。具体竞赛办法可参照国家级和省级大赛的比赛规则和要求制订。
三、参赛对象
2023年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四、竞赛时间
(一)准备阶段(2023年4月28日—5月14日)
1.各系部进行活动的宣传动员和部署;
2.于5月12日前将《湖北健康职业学院技能竞赛申请表》(见附件1)和《湖北健康职业学院学生职业技能竞赛规程》(见附件2)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报教务处。教务处、教促办对竞赛项目进行审核,报主管校长批准。
(二)预赛阶段(2023年5月15日—5月28日)
1.各系部按批准赛项,组织开展预赛工作,并及时将竞赛动态进行宣传和报道;
2.教务处在部门网站开辟“技能竞赛月”专栏,及时反映活动动态。
(三)决赛阶段(2023年5月29日—6月11日)
1.系部组织各赛项决赛,每个赛项原则上不超过10人,教务处、学生处、宣传部、教促办等部门参与决赛的评审和指导;
2.决赛结束,系部及时将获奖学生名单、指导教师名单(附件3)、活动总结(附竞赛精彩图片)报教务处。校级决赛优胜者推荐参加省级、国家级竞赛活动。
五、奖项设置
参赛学生200人以下的专业,个人赛每个赛项原则上只设奖1组,取前3名(一、二、三等奖各1名);团体赛原则上取前3队(每队参赛人数不超过4人,设一等奖1队,二等奖1队,三等奖1队)。
参赛学生200人以上的专业,个人赛每个赛项可设奖3组,总人数原则上为9人(每组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各1名);团体赛原则上取前3队(设奖方法同200人以下专业)。
六、竞赛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举办学生职业技能竞赛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系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使活动真正成为彰显学生个性、展示自我的舞台,成为培养学生职业素质,提升学生专业技能水平的一项主导型活动。
2.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教务处和教促办加强对整个竞赛活动的领导、协调与指导工作,各系部及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各系部要成立竞赛组织机构,制定竞赛办法,认真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挥专业教师的指导作用,充分利用实训室对学生进行指导和培训,保证各项竞赛活动的质量。
3.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各系部要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多层次、多形式宣传发动,鼓励广大学生积极参加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营造良好的竞赛氛围,使学生在竞赛活动中充分运用专业知识探索和解决问题,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风建设。
4.加强沟通,合作办赛。鼓励专业核心技能相近的专业、系部合作举办职业技能大赛,鼓励校企合作举办大赛。
5.统筹安排,促进教学。正确处理好正常教学与竞赛活动的关系,不得以开展活动之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联 系 人:张 一
联系电话:18062659912
附件1:湖北健康职业学院技能竞赛申请表
附件2:湖北健康职业学院学生职业技能竞赛规程(模板)
附件3:湖北健康职业学院“技能竞赛月”获奖情况汇总表
湖北健康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3年4月28日
附件3:湖北健康职业学院“技能竞赛月”获奖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2 湖北健康职业学院学生职业技能竞赛规程(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