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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学年期中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表时间:2024-12-16  浏览次数:19

各系部、行政各部(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民办高校办学风险大排查工作的通知及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会议要求,切实做好我校现阶段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排查工作,及时消除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隐患,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维护校园安全。现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现就开展期中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指引(暂行)》的通知文件要求重要指示精神,深化校园意识形态、治安、消防、网络安全、电气、实验室安全、基础建设安全、食品安全和宿舍安全等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通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全面、系统、彻底排查全校范围内各种潜在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和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学校组织成立安全检查工作领导组,组成校园安全管理委员会,深入各单位实地查看安全检查工作开展及整改落实情况。

  组   长:李祖习  王立义

  副组长:阮家港  徐寅森

  成   员:洪   抗  张    俊  罗新茂  张芳芳  杨贝乐

               李   鹏  贾喜玲  万齐元  王槐堂   范    杉 

               张雪珂  魏庭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总务部部长洪抗兼任,全面协调、统筹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化解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安全平稳。重点排查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法人治理、办学条件、办学行为、财务管理、师生权益保障等事项,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落实责任,确保全面整改落实。

  三、检查内容(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意识形态、舆情领域安全(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

  1、是否着力强化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控制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学校信息发布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不断增强网络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

  2.是否加强学校网络安全文明和网络安全教育领域建设,强化对全校师生意识形态及舆情工作意识,并做好弘扬网络正能量工作;

  3.是否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强化对“两微一端”等平台的监管,建立网上重要情况通报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4.是否进行常态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作出工作安排,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二)平安校园(责任单位:后勤保卫处/图文信息中心)

  1.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2.是否建立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对各类车辆管理、安全教育、安全巡查等作出规定;

  3.校园警务室建设是否设置完善;

  4.视频监控系统是否实现全校关键部位的全覆盖;

  5.是否设置安防监控室,视频资料保存时间不低于90天;

  6.是否把学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 核评估的重要内容,严格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和奖惩兑现。

  (三)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责任单位:教务处/协助单位:各系部)

  1.是否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

  2.是否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和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

  3.是否加强实验药品分类、台账、存放等规范管理;

  4.是否严格管控实验室易燃、易爆、易腐蚀药品和气瓶的采购和存储;

  5.是否严格执行管理类药品“五双”管理;

  6.是否设立实验室化学废弃物暂存区;

  7.是否实验设备的使用要符合用电安全规范;

  8.是否执行危化品“双岗双责”及视频监控制度。

  (四)网络安全(责任单位:图文信息中心)

  1.全面排查网络安全薄弱环节。重点排查双非(非本单位IP地址、非本单位域名)信息系统(网站)和使用频率低、长期未更新、无专人运维的“僵尸”信息系统(网站)。全面排查弱口令、默认口令、通用口令、长期不变口令,高危漏洞不修复,非必要端口及服务长期开启,陈旧版本基础软件和通用软件不更新,僵尸主机、系统不整改,系统数据无备份,备份数据未验证,重要敏感数据未加密,数据传输不加密,API接口无鉴权和API接口存在越权及注入漏洞等问题,及时补齐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短板,避免“一点突破、全网皆失”;

  2.对各单位信息系统(网站)的防护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重要性和业务延续性进行研判,明确重要时期必须开放的信息系统(网站)名单,进行漏洞扫描,对不符合开放条件的一律关停,并组织网络安全服务企业进行深度渗透测试,深入排查安全隐患,严防发生网络安全事故;

  3.组建技术支撑队伍,提供专业网络安全设备,对重要时期对外开放的网站信息系统进行资产梳理、漏洞扫描和渗透测试,并提供重要保障期间驻场服务,协助学校排查网络安全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隐患。

  (五)基础建设安全(责任单位:基建处)

  1.对校内危旧房屋是否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并安排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管理;

  2.学校建筑地基是否出现不稳定滑移或严重不均匀沉降等可能引起房屋坍塌的隐患;

  3.校内在建工地是否架设警示性标识设施,并与教学、生活区有效隔离、封闭管理;

  4、是否开展学校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安全状况排查。

  (六)膳食安全(责任单位:膳食服务中心)

  1.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

  2.学校食堂是否执行餐具消毒、食品留样以及物资采购的索证、查验、登记等制度;

  3.食堂食品原材料的采购、运输、储存、加工是否达到卫生标准和有关要求;

  4.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食品安全操作;

  5.是否组织对燃气公司定期检查反馈的问题隐患进行及时有效整改。

  (七)公务用车安全(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

  1.是否定期对校园公交车和公务车等车辆检修车况、购买保险、组织司机业务能力培训和安全驾驶教育;

  2.是否对公务用车人员加强安全行驶教育提醒;

  3.是否执行相关从业人员政治审查、证件审查,相关法律法规培训;

  4.是否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应急用车管理制度;

  5.是否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检查驾驶员资质审核,执行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6.是否检查驾驶员上岗证和签订驾驶员安全行车责任书;

  7.是否制定校车应急救援现场处置预案;

  8.是否更新配备逃生锤、灭火器、三角架等车用安全器材。

  (八)心理健康(责任单位:学务部)

  1.是否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及制度规范;

  2.是否对全体在校大学生全面开展心理健康普查;

  3.是否建立完善大学生分年级、分阶段心理状态跟踪普查模式,制定分层次心理预警方案;

  4.是否完善帮扶关爱和危机干预机制,对心理困难学生实施重点帮扶并建立重点人员台账。

  (九)矛盾纠纷风险排查化解(责任单位:人事处、学校办公室、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学务部、各系部)

  1.考试办学招生引起的矛盾纠纷,由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务部等开展排查调解工作;

  2.教师队伍工作作风、师德师风及因各类评比引起的矛盾纠纷,由人事处、教务处等根据处室职责开展排查调解工作;

  3.师生矛盾引起的矛盾纠纷,由学务部、人事处等相关处室职责开展排查调解工作;

  4.校内外文体活动提前报备、社团活动引起的矛盾纠纷,由学务部学务负责排查调解工作;

  5.学生实习就业等相关工作引起的矛盾纠纷,由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开展排查调解工作;

  6.学生奖助学金等相关工作引起的矛盾纠纷,由学务部开展排查调解工作。

  (十)学生宿舍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学务部、各系部思政辅导员)

  1.寝室内抽烟、使用明火等行为,包括寝室内抽烟、有烟蒂等情况;

  2.检查宿舍内电器设备是否安全使用,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网线、安装大功率电器等违规行为以及插线板放在床铺等其他造成安全隐患的情况;

  3.检查宿舍内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物品,如酒精、汽油等,是否存在违规存放、使用等情况,包括把宿舍作为电子商务仓库存放大量货品、堆放大量纸质易燃物等情况;

  4.检查宿舍内是否存在管制刀具等非安全器具的情况,如发现的管制刀具需第一时间收缴。

  5.检查宿舍内环境卫生是否干净整洁,是否做到垃圾下楼,是否存在宿舍内个人用具用品乱堆乱放、宿舍走廊堆放杂物和饲养宠物的情况;

  6.宿舍酗酒、晚归及夜不归寝、男女串寝等安全隐患;

  7.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现象。

  (十一)校园周边环境隐患排查(责任单位:总务部)

  学校要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活动,加大管制刀具排查力度,积极协调公安、市场监督、行政执法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校园围墙周边关键部位、道路交通、饮食流动摊点、小商小贩、社会闲杂人员骚扰学生等不安全因素开展排查整治,为师生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学习生活环境。

  四、检查方式和时间

  此次安全检查采取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校内所有行政办公区域、教学区域、生活区域等及其附属设施和办学风险进行全面风险排查整治,定期做好“回访”工作,防止相关问题“反弹”,巩固检查成果,健全工作机制。

  (一)自查阶段

  自2024年11月21日至11月25日,各行政处室、各系部要深入查找本部门存在的风险隐患,根据实际开展专题会议,研究形成本部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并填写安全隐患问题清单,按照时间节点,于11月25日10:00前将本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清单,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提交至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刘梦钊处,联系电话:13839634960。

  (二)集中检查

  自2024年11月25日至11月27日,由校领导带队进行安全检查工作,深入各单位实地查看安全检查工作开展及整改落实情况,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

  (三)隐患整改

  自2024年11月27日至11月29日,学校检查组对各单位自查和集中检查出的问题隐患进行梳理、分类,逐项落实整改。

  (四)总结阶段

  2024年11月29日至12月05日,各行政处室、各系部对本部门安全情况进行梳理汇总、自查自评、形成整改报告,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责任

  各单位要切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相关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部门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决整改各类风险隐患,坚决消除盲点死角,决不能再出现类似安全事故。

  (二)狠抓工作落实

  各部门、单位要对检查的每个管辖区域都要实行清单化、台账式管理,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坚决消灭盲点死角,彻底打通堵点痛点。

  (三)基础打牢打实。

  坚持重心下移,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持续不断抓隐患排查,部门负责人要对职责范围内各种风险做到心中有数、见微知著、对症下药,推进风险防控精准化、精细化。要切实加强本部门安全教育培训、矛盾纠纷化解,积极配合应急逃生演练,全面提升部门师生员工安全意识素养、规范操作水平和安全疏散能力。

  (四)严肃追责制度

  各部门需加强重视,对推脱、敷衍等人员或部门纳入绩效考核,上报上级党委、纪委监察等部门,追究其相关责任。

  (五)加强信息报送。

  各单位自查阶段于11月25日前完成此次期中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见附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办公室办公室(A4教104室),同时提交电子版,根据方案安排学校安全检查工作领导组对学校各单位专项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导调研。

  联系人:刘梦钊   13839634960

  邮  箱:2996652143@qq.com